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表示,日前,亳州药都农商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药都农商银行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撤回药都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亳州药都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