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党组织”是结合中国实际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实际提出的概念。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结合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问题,回归学习型党组织本质,变领导控制为领导服务,变个体学习为团队学习,让激励与约束并行,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实现个人、企业的自我超越。
深化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时代国企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也应时而动、随势而变,深化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提升国企党组织组织力、凝聚职工力量、促进党员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是提升国企党组织组织力的有力举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主要指基层党组织为完成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实现党组织的工作目标而组织凝聚动员影响基层社会各方面力量的能力。既包括对外部环境的有效动员又包括对内的自我组织和自我整合。从外部来说,随着社会转型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复杂的社会环境给企业基层党组织带来挑战。这要求国企各级党组织要有不断更新知识、获取信息的主动意识,要有开放包容、兼容并蓄的积极心态,要有系统思考、统筹兼顾的战略思维,还要具备快速反应、及时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从内部来说,当前国企干部素质现状和实现战略目标关系看,仍存在着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个别党员干部知识陈旧、信息闭塞、思想僵化,缺乏战略规划、系统思考,缺少应对和化解矛盾冲突的能力等,这些差距和不足应予以高度重视和快速弥补。而通过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克服有限理性带来的弊端,不断更新观念、开放思维,从而增强自身学习力和党组织的组织力。
是更有效地服务职工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以民为师、以民为镜、以民为秤,勤恳为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向人民群众学习,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以人为本在企业中的体现就是一切依靠职工,一切为了职工,从职工中来,到职工中去。群策群力和共同学习要求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集中职工的智慧,挖掘和激发职工群众的潜能,促进企业发展。因此,通过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能够促使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起更加强烈的群众意识、群众观点、群众标准,能够更加紧密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提高真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是促进党员个体发展的重要手段——党员个体自身的发展,除了主观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党组织的关心和重视,包括提供学习培训和锻炼成长的机会,尊重和落实党员的各项权利,建设有利于个体发展的组织文化和体制机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注重党员个体的发展、鼓励党员个体追求自我超越,强调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激发组织成员的个体潜能,还特别注重创造有利于组织成员发展的民主、平等的组织文化和体制机制。因此,通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将能够促进党员个体获得长足发展。
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基本内涵与主要特征
理清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及国企学习型党组织的内涵,是探索国企学习型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基础。
学习型组织:具有持续学习能力的组织——“学习型组织”由美国著名学者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提出的管理观念。其涵义是面对巨变的外在环境,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扁平化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具有持续学习能力的组织。其本质特征是“擅于不断学习”,强调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和团队学习,通过保持组织的学习能力,不断突破组织成长的极限,从而保持组织的持续发展。学习型组织包括五项基本要素: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系统思考、建立共同愿景和团队学习。这五个要素本质上是构建学习型组织需要修炼的五种能力,五个要素是并列的关系,不存在固定的先后顺序,需由管理者根据组织的实际环境条件,选择某一个或某几个要素为切入点,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建设。
学习型党组织:推行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的党的各级组织——“学习型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借鉴“学习型组织”这一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执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所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习型党组织是指推行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的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不同于单纯的“重视学习”,学习型党组织的“学习”具有更丰富、深厚的内涵,从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激励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学习进行了系统规划。第一,从学习目标看,学习是为了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并通过全国成千上万个党组织,最终实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目标。这使学习成为学习型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行为,学习本身是党性的体现。第二,从学习内容看,党员学习至少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知识两大方面。第三,从学习要求看,学习是党组织整体要求,纳入党组织工作规划中,强调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第四,党组织为开展各项学习活动提供激励措施和制度保障。《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包括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党员个人学习制度、主题教育制度、学习考核制度等,使党组织内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在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党的
引领和持续学习的综合作用——界定“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必须从国企党组织职能入手进行分析。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国企党委和党组职能合并表述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了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的职能。基于国企党组织的定位及职能,综合在企业调研的实际情况及国内外关于学习型组织的基本理论,国企学习型党组织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地围绕党组织发展目标,善于倾听和处理组织内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自觉改善自身思想和行为,始终保持先进性,以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职工的党组织。具体讲,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应具如下四个方面显著特征:一是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职工成为党组织及其成员的共同愿景;二是党组织的每个成员具有不断学习、自我超越的强烈意愿和切实行动;三是激发个体潜能,群策群力、集中智慧成为学习和工作模式,这也是党组织民主生活在学习型党组织中的具体体现;四是组织整体的科学思维方式逐渐得以确立。其中,努力提高组织成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能力成为重点环节。
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进一步思考
新时代加强国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要继续发挥经验作用,针对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做到从理念到方式再到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实现党员个体、党组织、企业乃至社会的自我超越。
接纳“领导替代”,变“控制”为“服务”——学习型党组织不是简单的组织集体学习,更多的是学习理念、模式、方式的变革。这要求企业党员干部要转变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认知,变“控制”为“服务”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的发展,企业员工个人素养越来越高,出现“领导替代”现象,即“随着素质和能力的普遍提高,下属不仅能够参与重大的领导决策,且能替代领导者做许多具体的微观决策”。在以往组织学习中,领导往往充当信息中心、权威中心角色,学习由领导安排、把控、监督,决策权在于领导,在“领导替代”现象下,领导不再是信息中心、权力中心,不再是员工控制者。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也不再是由一个或几个中心人物带动,而是全员自我带动。因此,党组织领导需要与时俱进地形成民主、平等的学习理念,变控制为服务、变监管为引导、变权威为平等。
具体说,国企基层党组织领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领导理念和实践的创新:其一,结合组织成员的学习需求和企业特点为党组织成员提供软硬件条件,使组织成员能够时时可以学习,处处可以学习。其二,为组织成员提供规则和指导,以规则向组织成员提供学习方向、学习内容和学习目标,以指导给予组织成员学习规划和成果转换的帮助,促成学习效果的最大化。其三,激励成员自主学习、自我信任、发挥自身潜能,实现各个成员的自我领导和发展。其四,营造民主的学习氛围,在集体学习中拒绝“一言堂”,鼓励各成员发表自己的观点。
引入行动学习工具,变个体学习为团队学习——国企基层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目的是激发党员自发主动学习的热情,并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工作中,用创新思路和方法开展工作,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竞争。但从目前企业实际情况看,有些基层党组织、党员在学习过程中受制于组织水平、学习形式等制约,积极性不高,有应付和走形式现象。彼得·圣吉在学习型组织中强调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和团队学习,而以团队形式进行的行动学习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实现团队学习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行动学习是一个团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边干边学的组织发展技术,包括三个要素即团队、实际问题和流程。对于党组织内部的每个人来说,受习惯思维、定势思维和已有知识的局限,每个人的认识是片面的,而通过行动学习工具,企业可以以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为课题,边干边学,按照一定的流程在团队中交流、碰撞、融合,形成集体智慧,避免个人决策的片面性,达到团队学习的良好效果。行动学习以“授之以渔”代替“授之以鱼”,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促成了实践-认识-实践的认识论闭环,组织成员针对一个实际问题进行反思,在实践中检验认识的正确性并不断改进认识,如此知行合一、循环往复。二是行动学习实现了对个体知识体系的重新建构。传统团队学习不能对个体原有的知识体系施加影响,而行动学习通过富有洞察力的问题来挑战原有的结构化知识体系,发展出更深层次的知识体系,并不断进行反思和执行。三是激发组织成员的自主性。行动学习把自主权交给每一个个体,激发组织成员自己探索问题的解决方案,让每个人发挥其独特的价值,激发其群体意识,这满足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较高层次的需求。通过行动学习达到理论学习、社会学习和实践学习的统一。
使激励双方双向互动,让约束与激励并行——在以往激励措施中,精神激励简单化,物质激励相对较为欠缺。激励没有真正地将学习与个人职业发展挂钩,对于事前远大目标的描绘多于事后奖励,形成了“学与不学一个样、真学假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的怪圈。随着党组织成员个人素质的提升和社会的发展,激励应越来越体现在做人的工作上,真正用心的、符合人性的、从每个个体立场出发的激励才能实现激发每个个体潜能的真正目的。组织领导者用“心”激励的前提是尊重,即尊重组织内的每一个成员,要承认每一个个体的差异性并欣赏他们,“让他们的权利、他们的选择、他们的创造、他们的尊严得以切实的保障、尊重、鼓励和维护”。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组织内部成员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得到满足后,高层次需要即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成为当前的优势需要。当组织成员积极肯干或取得一定的学习效果时要及时给予奖励。奖励要与个人利益、工作绩效和职务晋升挂钩,把握组织成员接受奖励的预期,达到以奖励继续激励组织成员进步的目的。
激励和约束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要建立约束机制。约束可使组织成员步入学习状态,为组织成员由被动转为主动学习提供机会。通过约束机制约束党组织成员的非正常行为,明确学习内容和方式,规范必要的评估机制,精细化管理模式,形成对党组织成员的约束和监督力量,保障学习型党组织的生命力。其一,明确学习内容和方式。《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学习型党组织的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其二,规范学习评估机制,对学习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分。对党组织成员学习时间、完成作业的质量、考试成绩、群众评价打分、转化成果进行量化,规定最低合格线,综合评定成绩与个人职业考核挂钩。其三,形成精细化管理模式,建立党组织内部成员学习档案,对党组织成员集体学习和自学签到进行记录,一并记录学习时长和考核结果,对于成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形成对党员的有效约束。
明确学习成果转化机制,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不能发挥作用的学习是形式主义,是空洞、毫无意义的学习。只有健全学习成果转化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学习目的,达到个人、党组织和企业的多方共赢。从目前看,基层党组织努力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但缺乏成果全方位转化体系,缺乏对党员学习效果、成果转化等持续性追踪,这很难实现改造思想、指导实践和解决问题的有机统一。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即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是关键。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学习成果转化制度,明确规定学习成果转化的流程。成立学习成果转化小组,制定转化计划并予以实施,持续跟进转化过程,根据反馈对计划进行调整,形成转化工作的闭环;设立学习成果转化的评价制度,鼓舞党组织成员刻意应用所学成果,对及时进行学习成果经济效益转化的给予量化评估,对及时进行学习成果思想态度转化的采用上下级互评、同级互评、群众评价的方式给予定性评估,将学习成果转化的综合成果与个人工作绩效以及职务晋升挂钩,真正实现学有所用的目的。
文/周金凤 安莉(作者单位为北京市祥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校)
编辑/陆佳
本文刊载于《中外企业文化》2023年8期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