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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察|神秘的“106”借贷短信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3-03-15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防范电信诈骗、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由于您资信良好,可在本行申请一笔40万元低息贷款,查利率请回复1,退订请回复T”……你是否曾收到过这样的推销信息,内容通常采用“106”作为开头,以银行的名义发出。没有借款需求时,这条信息会被忽略,但若因借款需求回复后,可能被不法贷款中介“盯上”,甚至有可能落入诈骗“陷阱”。

图片来源:壹图网

“106”开头的金融短信

“尊敬的客户,我行授予您的36.8万元,可用于日常消费、房屋装修、生意应急,查利率回1,申请回2,退订回T。”最近一段时间,昊怡(化名)收到了一则国有大行发来的借款营销短信。

这则信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她在这家银行并没有储蓄卡,也没有相关的信用卡业务,为何收到了推销短信?还能拿到如此高的额度?抱着好奇心,昊怡点击了1(查利率)想要进一步了解,但她并未收到回信。“起初我没有在意,但在发送信息几天后却接到了不少推销贷款产品的电话,我才意识到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了。”昊怡回忆。

之前有过贷款经历的文凯(化名)最近也收到了不少以银行或以网贷机构为开头的营销短信。“您资信良好,今日申请通过率较高,借万元日息低至2元起”“额度调整提醒:因您去年记录较好,可借款额度已调至16万元,点击就可激活”……原本,文凯对这些借款信息不感兴趣,但随着银行消费贷利率产品降至“白菜价”,他也动了想申请低息贷款的心思。文凯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我回复了信息,想查询产品利率,几天之后却被贷款电话‘狂轰乱炸’”。

这样的经历也发生在很多金融消费者身上,有不少消费者表示被垃圾金融短信不堪其扰,严重影响了个人正常工作和生活。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短信均以“106”作为开头,并以银行名义发送。

零壹智库特约研究员于百程表示,“106”短信是基于通讯运营商提供的短信端口发送的短信。这类短信发送快、触达率高、成本低,成为各类企业、组织甚至是政府发送通知、营销信息、验证码等的重要方式。据了解,运营“106”开头短信的企业需电信管理部门发的资质牌照,“106”短信发送者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实名认证。但此类乱象也比较多,比如一些不法商家在短信中加入了权威机构的抬头进行营销,以获得用户的信任,但实际上消息并非这一权威机构发出。更恶劣的是一些短信是诈骗短信,短信中嵌入链接,用户点击或者填写资料后泄露了个人信息。

正版、山寨短信有何不同

神秘的“106”借贷短信究竟来自何方?是否为银行自身推荐的借款营销短信?北京商报记者深入一线,对此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来看,由于“106”短信是基于运营商提供的短信端口发送的短信,所以银行在宣传营销过程中也会使用,但通常会在“106”短信之后加入银行官方联系方式。

以国有大行为例,某国有银行客服人员介绍称,“我行向用户发送短信的号码有两个,一个为‘9XXX9’,另一个为‘106909XXX9’,都带有我行官方电话‘9XXX9’,我行向消费者发送的短信内容不会出现回复某个数字查询利率、额度的情况,都表述为:查询详情请咨询当地网点或咨询官方电话。其他以‘106’为开头的短信都是骗人的,如果消费者收到此类短信,不做回复一般不会有太大影响。”

“如果在我行没有储蓄卡、信用卡,不要点击莫名的信息,以免存在被诈骗的情况。”另一家大行的相关客服人士表示,“我行会向用户发送营销信息,也会有以‘106’作为开头的营销短信,但发送短信主体中通常都会有‘9XXXX’字样以及‘YXTD’退订等内容,不会向消费者发送‘您有一笔授信贷款’等字样。”

精美包装的“李鬼”借贷短信鱼龙混杂,极难甄别,消费者需要严防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表示,此类短信确有可能是贷款中介的引流方式,但也不排除不法分子打着银行旗号宣传,在取得客户信任过后进而实施诱导甚至诈骗等不法行为。此类信息遭遇泄露进而被用于诈骗导致客户受损,实际上是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一种典型案例,个人信息在不法机构中“裸奔”,极有可能被实施有针对性的诈骗,从而侵犯到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针对“李鬼”短信,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反诈中心相关人士,该人士提醒称,“106”营销短信有可能是银行正规的营销短信,也有可能为冒充。“106”是虚拟号码,不好辨别真实性,如果短信中存在链接,点击后可能是伪造的银行平台,实际是诈骗网址。不排除有诈骗分子称消费者办贷款信用不够,需要刷银行流水,引导消费者进行转账,最终造成资金损失。

“李鬼”隐匿 背后谁是推手

对比来看,银行正规的营销借款短信与“李鬼”短信有较大的不同。例如,“李鬼”短信通常会在文中标注“某某银行向您授权了一笔贷款”“办理、查询利率回复数字即可”,而正规的银行借款营销短信的措辞则通常为:尊敬的客户,我行已为您配备一笔贷款预授信额度(以最终正式审批结果为准),也有银行会在信息中标注,该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房地产市场,不得用于购房、购买理财等其他禁止限制用途。

“李鬼”短信隐匿,这背后操纵之人又是谁?为此,北京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调查。

在市场上,存在这样一种主体,他们为企业、商家提供群发短信推广营销的“生意”,也成为贷款中介的“帮凶”。北京商报记者以贷款中介身份联系到“中间商”映岚(化名),当表达了想要引流的诉求后,她立马打开了话匣子。

“这类生意我们做得很多。”映岚介绍,“我们有这样的客户群体,如果贷款中介客户不多,我们还可以提供客户手机号,手机号可以是你所在的地区,市县镇都可以,这些人群都是有借款需求的,发一回他可能不太在意,但是多发几回肯定会有效果。”

为了匹配消费者的各类需求,她还向北京商报记者提供了一套话术模板,模板的信息也和目前市面上消费者收到的信息大同小异。例如,【xx银行】根据您房贷良好的还款记录,可申请一笔续贷,本月调整利息,最低4.9厘,最高50万,如需办理,请回复Y,退订回T;【xx银行】根据综合评估授予您一笔298000元信用储备金,最长5年随借随还,如需办理回复Y,加急回JY,退订回T;【xx银行】尊敬的企业主,根据综合评估,给您预授一笔最高50万储备金,手续简便,咨询办理回复 1,加急办理回复 8,退订回T。

大面积撒网,小面积捕捞。如果消费者回复T退订那就代表短期内不需要贷款,可以过段时间再推送信息。如果消费者回复查看或立即咨询,那就可以定义为“精准客户”,此时贷款中介便可以出动,电话联系消费者推荐贷款信息。

发送价格也非常“廉价”,根据映岚提供的报价信息,只要花费4万元,就可以向不同消费者发送100万条营销短信。为了表示诚意,映岚提到可以先开立账户测试,确保短信发布的真实性。不过就在北京商报记者提交身份证、手机号实名注册后,她却变了卦。“今天是‘3·15’测试不了,通道已经关闭了,等过了这段时间再测吧。”在交谈中,她非常谨慎。

“在信贷短信中,比较典型的是贷款中介以银行名义发送‘106’营销短信,跟打贷款营销电话的目的是一样的。”在于百程看来,但营销短信可以群发,成本更低,通过营销短信,作为引流的工具,用户回复后,发送方可以了解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形成贷款转化。通过短信营销本无可厚非,但目前已出现乱象,一是中介以商业银行作为抬头,冒充银行误导消费者相信,但实际上只是一种文字话术,消费者跟进后发现上当。二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需求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容易泄露,从而被更多的中介发送营销短信,拨打营销电话,形成骚扰。

鱼龙混杂乱象该如何肃清

金融垃圾短信“无底线”骚扰让消费者不堪其扰,这一灰色地带究竟何时才能恢复“清净”?

此前,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中提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发布的《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需要关注的问题》中也提到,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反映106短信鱼龙混杂,让消费者识别难。点击短信进入链接,可能被不法商家套取个人信息,落入高利贷陷阱,甚至链接到钓鱼网站,获取消费者敏感信息,盗取消费者账户资金等;如果消费者回复“T”退订,则可能受到变本加厉的持续轰炸,原因在于会被标记为活跃用户;更有甚者,不法商家还会把电话号码再低价卖给其他同业公司,之后消费者就会收到各类骚扰信息和电话。

严打垃圾金融短信需要多方合力。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垃圾金融短信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为诈骗公司通过一定手段向消费者发送短信,欺诈消费者;另一种为贷款中介通过短信方式引流获客。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个人隐私保护,特别是短信中出现网页链接的内容不要轻易点击,一定要经过查证之后,通过官方渠道申请借款产品,提高防诈意识。从执法部门角度来讲,应加强打击此类违规行为的力度,防范风险。

在于百程看来,消费者要认识到“106”短信的商业属性,银行发送的“106”短信,一般其“106”号码是特殊的,其发送号码的结尾是银行官方电话号码,如果消费者对于“106”短信不好识别,但对其营销信息又感兴趣,可以在看到信息后直接打银行官方电话进一步了解。

“消费者应当树立警惕意识,在接到各类以银行名义打来的电话后,不急于添加所谓客户经理的联系方式或是进行转账、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操作。”苏筱芮进一步表示,应在与官方渠道如官方热线、官方App等核实过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从监管层面来讲,这类“营销垃圾”屡禁不止应当考虑从源头切入,一方面加大对骚扰、诈骗电话的标记和提示,另一方面则考虑加大对此类“号贩子”的打击,对于为诈骗分子提供诈骗便利的“号贩子”予以严惩。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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