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3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官网披露,截至调查日,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保德信人寿”)存在十项违规行为: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2.对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3.不具备条件经营健康保险业务;4.向中介机构支付实物奖励;5.对非保险代理业务活动计发佣金;6.保险公司投资企业股权估值不审慎;7.保险资金未独立运作;8.不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的情况下新增投资管理业务;9.运用不同类别保险产品资金投资股票未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10.与关联方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项目以财务性股权投资报告监管部门。
据此,上海银保监局对复星保德信人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262万元。
此外,罗国华、孟浩、张松琴、陈国平、沈淑渊、苏梓卿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16万元、3万元、10万元、8万元、12万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