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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正式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 管理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机构需报送相关材料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李海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2-03-16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3月1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工作的通知。

据悉,此次私募机构自查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30日。自查重点包括私募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开展量化交易、涉及房地产相关行业,是否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等。

广东证监局指出,各私募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包括自查工作底稿、自查报告、管理人及产品信息表的自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管理规模在2亿元(含)以上的私募机构,应于4月30日前通过中国证监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试运行)报送相关材料。

此外,广东证监局还表示,管理规模在2亿元以下的私募机构,可不报送自查材料,但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管理规模为零的私募机构则可不组织此次自查工作。但上述两类机构均应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应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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