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11月25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今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等18家股东所持该行股份的10%(合计4.03亿股)将在近期无偿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名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专户,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持有兴业银行股份39.02亿股,占比18.78%。划转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将持有该行35.12亿股,占比16.91%;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将持有4.03亿股,占比1.94%。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