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实习记者 王傲)9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天眼查客户端注意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持股比例发生变更,由100%持股降至90%持股。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新增股东,持股10%。茅台集团企业类型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茅台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已经由高卫东变更为丁雄军,实收资本由5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0亿元人民币,增幅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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