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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相关责任人、控股股东被江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姚倩 网编:产经中心 2021-03-0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3月3日,博雅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廖昕晰、梁小明、范一沁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2号)和《关于对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3号)。

针对博雅生物与关联方丹霞生物采购血浆及血浆组分事项。江西证监局认为博雅生物存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及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江西证监局认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显示,2017年4月-2019年4月,博雅生物按照《血浆及血浆组分调拨和销售的框架协议》向博雅(广东)支付采购款合计4.01亿元。2019年4月,博雅生物与博雅(广东) 终止该协议并重新签订《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继续向博雅(广东)支付累计4.22亿元。2017年4月-2020年1月,博雅生物以采购款方式向博雅(广东)累计支付资金8.23亿元。期间博雅生物未披露相关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截至检查日,博雅(广东)未向博雅生物供应原料血浆,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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