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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800余家非保险子公司版图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陈婷婷 周菡怡 网编:王巍 2021-01-21

盘点800余家非保险子公司版图,险企生态圈布局也揭开了庐山真面目。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人身险公司成布局非保险子公司“主力”,而房地产、医养及金融三大领域最受险企青睐。“此布局意在协同效应,与近年‘大健康’生态圈相吻合。”不过,业内人士亦直言,拓展版图、延伸触角时,也要规避违规风险的传递,需要行业、监管共同加固风控“防火墙”。

保险青睐房地产、医养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保险业协会发现,截至1月21日,55家保险机构共计布局了880家非保险子公司。

从保险机构类型来看,人身险公司挑大梁,30家人身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掌控逾600家非保险子公司,约占非保险子公司总数的70%。相比之下,9家财险公司旗下非保险子公司仅56家。除此之外,保险集团、再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旗下其余非保险子公司合计超过200家。

而从非保险子公司所属行业、从事业务来看,房地产领域、金融投资领域、“大健康”领域是险企布局非保险子公司的三大热点。其中,医疗康养类非保险子公司最受青睐,逾300家机构约占非保险子公司总量的36%;其次是超过230家企管金融类非保险子公司,机构数目约占行业总量的26%。同时,至少有140家非保险子公司来自于房地产行业,约占非保险子公司总数的16%。

三大非保险子公司行业领域的受欢迎程度,在头部险企中可见一斑。比如新华保险旗下全资控股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养老服务等4家养老产业子公司及新华卓越康复医院等;阳光人寿投资了阳光融合医院、阳光人家(广州)养老等医养机构。

与此同时,部分中小险企也投资了“另类”领域,如农业观光、旅游营销以及饮料制造业等。另外,部分险企专注于信息技术科学,如众安保险的24家非保险子公司中,医疗生物科技相关者达6家,互联网科技领域非保险子公司则高达10家,占去“半壁江山”。

意在构筑“大健康”生态圈

缘何险企青睐房地产及医养领域公司?业内人普遍认为,这其中除了行业本身发展前景的考量外,还有保险业务协同发展的需要。

对于非保险子公司的“医养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便分析称,保险公司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需要与医疗服务之间进行部分整合。非保险子公司布局折射出保险业“生态圈”建设的进程,亦即围绕保险上下游进行整合,以更好地实现协同作用,使得保险能够参与更多的价值链。

此外,朱俊生评价称,这一现象还体现了负债和资产端业务的协同。一方面,健康服务业投资规模大、盈利周期长,需要长期资本的投入。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属性,与健康服务业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可以成为健康服务业重要的资本来源。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投资健康产业能够缓解保险资金错配压力,规避经济周期性风险,弱化因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对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提升保险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也表示,这一现象背后有两点商业逻辑:首先是保险公司现有客户的需要,其次是整合后有助于获客。徐昱琛举例称,如平安好医生这种险企旗下的在线健康服务平台,其客户在自己求医问药的过程当中,也会产生新的保险需求,这样可以为保险公司获得新客起到引流作用。

险企纷纷向医养业伸出“橄榄枝”,其背后政策推动下的社会办医潮也是重要因素。早在2019年,多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就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社会办医。到了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并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等。

而关于险企对企管金融和房地产类非保险子公司的热衷,徐昱琛则分析称,从保险公司投资属性来看,保险公司需要找一些回报相对稳定、能够提供长期现金流的非保险子公司,而房地产和企管金融类企业属性较好,能够匹配险企资金运用的大体要求。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则表示,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非常旺盛,金融业一直都是利润水平较高的行业。同时,对于险企为何青睐房地产业非保险子公司,李文中分析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房地产业仍然能够保持相对较高的收益。而且,房地产业与医养社区建设有着天然联系,在当前经济与政策环境下二者有融合的趋势。

监管配套规则待更新

跨领域“排兵布阵”意在发挥“保险+”的协同效应,不过,自非保险子公司传递而来的相关风险也不容忽视。

那么,布局非保险子公司可能给险企带来哪些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解释,非保险子公司如经营不善或遇到大的外部冲击,其亏损等将由保险公司根据股权占比承担部分或全部;非保险子公司的债务偿还、流动性、声誉等方面如出现问题,可能通过担保、应急流动性支持、信息传播等方式传染给保险公司。

同时,王向楠指出,保险公司重要股东可能通过与保险公司与非保险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保险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非保险子公司的发展可能严重偏离促进保险主业的定位,减少了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获得的支持;非保险子公司可能被用于不合理地规避法律和监管规定。而这些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如何规避这些风险?王向楠建议,设立保险子公司时,科学评估其对保险主业的影响以及自身的投资回报;建设风险“防火墙”,隔离资金、信息的不必要的传染,避免人员设置的利益冲突;健全保险公司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治理,特别是满足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多名业内人士建议,险企按照《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自身进行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偿付能力管理方面的工作,可有效对非保险子公司风险进行防范。

然而,查阅相关规范文件,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非保险子公司方面,监管的风控围栏亟待配套更新。2018年,上述《办法》已到三年试行期,彼时原保监会拟对该版《办法》进行修订。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办法》最后一次出现在监管公文中是在2018年1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表示,要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切实防范风险传递。《方案》显示,该计划时限为三年,而今三年之期已过,《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却尚未出现下文。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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