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范迪安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出处: 作者:隋永刚,胡晓钰 网编:卢扬 2018-12-23

微信图片_20181223214655

北京商报讯(记者 隋永刚 胡晓钰)2018年12月23日,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主席团,范迪安当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如下:主席:范迪安;副主席(共14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书平、许江、闫平(女)、李翔、李劲堃、李象群(满族)、杨晓阳、吴为山、何家英、周京新、庞茂琨、徐里、鲁晓波、曾成钢。

范迪安,1955年9月生于福建,1973年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文学硕士。现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于深厚的文史哲修养和中外美术史知识,范迪安从1980年代开始从事美术评论。他擅长从美术史进程中分析和阐述艺术家的思想观念与风格语言,聚焦艺术家在实践上的探索创新,评价重要艺术现象和作品的社会文化意义。范迪安的美术评论一方面侧重于老一辈艺术家,一方面关注改革开放以来在具有先锋意识的探索者,以透彻的分析阐述艺术家的观念与动机、形态与方法,使鲜明的个性跃然笔底,得到传播。

在中国美术馆馆长任上近九年,范迪安致力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他在上任不久就提出“以公众为中心”的办馆理念,从社会文化需求角度形成美术馆的业务提升规划。他提出“学术立馆”的要求,改变被动接办展览为主动策划展览,一方面加强馆藏作品研究,推出一系列馆藏作品专题陈列和展览,一方面关注当代美术发展,组织策划类型丰富和有主题的当代美术展览。他重视美术馆收藏,提出美术馆要展示“看得见的美术史”,以充实完善20世纪中国美术序列为目标,加大收藏力度,借助“国家美术捐赠收藏”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老艺术家及亲属的捐赠,扩大常规收藏。他高度重视美术馆公共教育,认为“美术馆是社会美育的终身课堂”,建立了学术讲座、志愿者导览等制度,使美术馆有了“亲民”形象。

微信图片_20181223214700

2006年,范迪安发起并成立了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担任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主任。每年年会的规模不断扩大,按文化部要求开展了“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使大量藏品得以与公众见面,藏品研究的水平也随之提高。

范迪安是中国美术界的资深策展人之一。在“策展人”这一职业和身份在中国萌发之时。他就以美术评论的视角进入美术发生的“现场”,开始展览策划的实践。他策划的《水墨本色》、《从延安走来》、《走向西部》、《“工”在当代:中国工笔画大展》等大型展览,展现了当代美术新的趋势。在国际艺术交流上,范迪安以展览策划为方式,大力推动中国美术“走出去”。他曾策划在柏林汉堡火车站当代艺术馆举办的《生活在此时:中国当代艺术展》、在巴黎蓬皮杜艺术中心举办的《中国怎么样?中国当代艺术展》、在德累斯顿国家艺术博物馆举办的《中国水墨艺术展》等。他曾担任威尼斯双年展中国国家馆、上海双年展策展人,在中法文化年、中意文化年等活动中担任总策展人。在引进国际项目上,他参与策划和组织的有《美国艺术300年》、《俄罗斯艺术300年》、《德国8》等展览。

2014年9月,范迪安调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为推动中央美术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创作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不遗余力。在中央美术学院迎接百年校庆的“百年辉煌”规划中,他主持策划了多位名家大师的系列展览,梳理和呈现了央美优秀的传统。他推动招生考试改革和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拓展实验艺术、艺术管理、艺术品修复等新兴专业。在国际艺术交流上,中央美术学院主办的“第34届世界艺术史大会”、“国际美术教育大会”、“相约丝绸之路”、“EAST科技艺术季”等活动扩大了国际学术影响。中央美院的美术学、设计学两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轨道,成为百年学府迈向新征程的标志。

范迪安履历

1969—1973年 福建省浦城县第一中学学生

1973—1977年 福建省浦城县余乐大队知青

1977—1980年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系油画专业学生

1980—1985年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系教师

1985—198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1993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教师

1988—1992年 中央美术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1992—1993年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

1993—1994年 中央美术学院研究部负责人

1994—1998年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助理

1998—2005年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5—2014年 中国美术馆馆长、党委副书记

2014—2015年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委员、院长

2015—2017年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常委、院长

2017年—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