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周刊 > 文化 > 首都演艺

海淀扑蝴蝶:江南迁移来的京城“蝶舞”

出处:首都演艺周刊 作者:卢扬 实习记者 周晨 网编:尹文武 2019-07-04

传说在1894年慈禧太后六十大寿的庆典上,有支舞队表演了一支新奇独特民间歌舞,跳舞的演员带着蝴蝶道具,模仿女子在花间扑蝶嬉戏的景象。此舞被后沙涧村一个叫李五的拉洋车人看到后,回村组织村民编排并保留下来,演变成现在的“扑蝴蝶”舞蹈。“扑蝴蝶”舞蹈传承至今,仍被海淀区的百姓当做用来庆祝风调雨顺、生活安定的一种自娱自乐的乡土文化活动。2006年,海淀“扑蝴蝶”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C2019-07-05首都演艺周刊3版01s001

起源:江浙出现 北方发展

根据史料记载,“扑蝴蝶”项目最早出现在南宋江浙地区。南宋时期西湖老人所著的《西湖老人繁胜录》中就写到:“清乐社:鞑靼舞老番人、耍和尚。斗社:大敦儿、瞎判官、神仗儿、扑蝴蝶、耍师姨、旱龙船。”这是“扑蝴蝶”第一次出现在史料中。宋朝灭亡以后,周密所著的《武林旧事》中再次提到了相关字眼:“舞队:大小全棚傀儡:查查鬼、男女竹马、扑蝴蝶。”而“扑蝴蝶”出现在北京的史料中,最早是在清乾隆时刊印的《帝京岁时纪胜·岁时杂戏》里:“博戏则骑竹马、扑蝴蝶、跳白索、藏朦儿、舞龙灯、打花棍。”也证明该项目在200多年前已传到北京,并且具有一定规模。

而在民间的传说中,北京地区的“扑蝴蝶”舞蹈是清光绪年间后沙涧村一个拉洋车的叫李五的人创编的。传说在光绪末年,有一次慈禧太后庆祝自己的寿辰,在颐和园邀请了各种民间歌舞团体献艺。当天李五正巧去颐和园拉车,看到了“扑蝴蝶”表演,回村后便根据自己所见组织了本村青年将该舞编排并保留了下来。现在“扑蝴蝶”表演主要保留在海淀区苏家坨镇后的沙涧村。

海淀区文化馆非遗项目负责人王凤华表示,“扑蝴蝶”的舞蹈之所以能够在后沙涧村传承百余年,正是因为几代艺人有着对民间艺术朴实无华的热爱之情。他们从喜欢、热爱到情有独钟,是一种情结和缘份,天长日久在他们心目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记录着他们一生的喜怒哀乐。

特点:三种角色生动还原

据海淀“扑蝴蝶”表演者刘富兰介绍,“扑蝴蝶”表演中的舞者共有三个角色,分别为捻蝶者、扑蝶者和舞鞭者。

“捻蝶者”一般为男舞者,头上系着白色毛巾,并穿着对襟演出服,“捻蝶者”是舞蹈的中心人物。他们需要一手持两支“蝶杆”,抓住蝴蝶“飞”的特征,用连续的“大涮腰”和手腕部的上下翻转动作,表现蝴蝶高低翻飞之状。以小巧的“行步”和腕部的轻柔“抖蝶”为特点,表现出蝴蝶在大自然中自由飞翔的情景。

而扮演“扑蝶者”的一般都为女舞者,穿着粉色对襟上衣并梳着麻花辫,表演动作始终以“追”和“扑”为主,她们手持彩扇或手绢,脚踏小碎步,轻抖彩扇,体态轻盈,紧盯“蝴蝶”契而不舍,灵巧敏捷的“小跳步”,烘托着“扑蝶者”“扑”的动作,显出女孩子天真活泼的性格。

除此之外,“舞鞭者”扮演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他们边舞鞭、边戏蝶,其表演动作步幅大,跳跃轻快,击鞭有力潇洒奔放;而“行进鞭”则步子较小,击鞭较轻,幽默风趣。“舞鞭者”游动于“捻蝶者”和“扑蝶者”之间,三种角色的互动、嬉戏,给该舞增添了热烈的气氛。

1983年“扑蝴蝶”第三代传承人王良与同伴将舞蹈的表演动作和队形进行了重新编排,改编后的“扑蝴蝶”表演分“扑蝶圆场”和“拉四方斗”两个部分,并在“扑蝶圆场”表演中穿插了演唱,为舞蹈注入了新的特色。

对话传承人:让演出融入日常生活

今年已经64岁的刘炳焕是海淀“扑蝴蝶”的第四代传承人,从1992年开始,她就跟师傅一起学习“扑蝴蝶”舞蹈,直到现在已经坚持了27年。据她介绍,现在“扑蝴蝶”舞蹈的练习已经变得常态化,成为她们舞蹈团队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锻炼方式。“我们每天吃完饭有空余时间都会出去跳舞练习,就当做锻炼身体,现在的比赛和表演又特别多,所以每天都不能停。”

在保持练习的同时,诸多演出邀请和比赛也接踵而来。刘炳焕表示,近几年的演出邀请逐渐增多,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她感到格外繁忙。“我们上个月刚参加了创业大学舞蹈比赛,5月还去了朝阳区奶子庙和妙峰山演出,演出很多也很少有时间休息。”

“平常的练习不能断,一断就容易手生,时间长了不排练,再要一起表演的时候,人就很难凑齐了。”刘炳焕指出,日常的排练演出不仅能防止艺人表演技艺生疏,还能吸引更多的人对舞蹈产生兴趣,一起加入表演团队。“有人看到我们练习,感觉好玩有趣,就会来问我们能不能加入,我们很欢迎这样的伙伴,愿意加入的人多了,队伍也会越来越壮大,这也是一种传承的方式。”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周晨

图片来源:官方供图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