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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开征购置税系“误读”

出处:时代汽车周刊 作者:刘洋 濮振宇 网编:尹文武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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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日发布的车辆购置税政策中的免征税车辆范围未包括新能源车型,因此车市传出新能源汽车将在7月1日起开征购置税的消息。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市内部分新能源汽车4S店时发现,部分经销商已将购置税征收作为卖点,劝说消费者提前购车。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向相关税务部门求证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一家奇瑞新能源4S店销售人员称,目前各方面消息都说新能源汽车可能将不再免征购置税,加之国家补贴退坡、地方补贴取消,虽然厂家的保价政策会持续到月底,但市场情况多变,新能源车还是早买早安心。而为增加新能源汽车开征购置税的可信度,该销售人员还拿出手机搜索“购置税”和“新能源”两个关键词,给北京商报记者展示大量新购置税法实施后,新能源车型将不再免征购置税的消息链接。

事实上,在经销商的劝说下,部分消费者已陷入两难境地。“看车时,销售人员都说新能源汽车已在不免购置税名单中,催我赶快下单。”市民韦先生表示,本来并不着急购车,但6月25日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过渡期即将结束,如果7月1日起还要开征购置税的话,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要多掏几万元。据了解,韦先生曾向车管部门咨询新能源车购置税是否开征,对方表示目前暂未收到7月1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需缴纳购置税的通知。不过,这并未彻底打消韦先生的顾虑和担忧。

2017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显示,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并明确免税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本次发布的《公告》是对相关法律的进一步说明。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购置税法》),法案规定,我国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该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由于新能源汽车不在《公告》所划定的免税车辆范围中,业内普遍认为,现行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将在7月1日后取消。然而,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购置税法》并未将新能源汽车完全排除出免税范围,该法中有一项补充说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悉,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型不受《购置税法》影响,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宣传新能源汽车将征收购置税是部分经销商的营销策略,目的是为了在新款车型上市之前加速去库存。”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传统的燃油汽车,还是新能源汽车,每当行业出现政策变化趋势时,部分4S店都会借机炒作,让正在观望的消费者尽快下单购车。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由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成本高,导致新能源汽车价格偏高。售价20万元的新能源车型需缴税近2万元,而税收优惠2万元便能缓解新能源汽车综合购置成本偏高的压力,有力地推动消费者更多选择新能源汽车。

北京商报记者 刘洋 濮振宇/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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