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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结算模式开闸 公募缘何看客居多

出处:基金周刊 作者:苏长春 刘宇阳 网编:段跃 2019-05-22

公募基金结算模式改革已悄然开启,券商结算模式由试点转常规已满3个月有余,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业内人士了解到,目前券商结算模式的推广已取得一定进展,部分基金公司开始转换旗下产品的结算模式为券商结算模式。不过,也有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相较于托管人结算模式,当前券商结算模式还存在后台数据反馈时间延长、资金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因此,仍处在观望状态。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券商在基金销售、数据反馈等业务方面的提升,加之其原有的投研、风控优势,基金产品转换券商结算模式仍是大势所趋,也将利好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券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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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结算进展初显

单基金单券商模式为主

今年2月,监管下发《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试点工作已经转为常规。距离文件下发至今已满3个月,基金公司转换旗下产品的交易模式进展如何?北京商报记者也带着这样的疑问,采访了多家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调查发现部分机构已开始运作或对接券商结算模式,并在相应过程中实现了一定进展。

在结算模式方面,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部分基金公司已采取单产品单券商结算模式。如蜂巢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旗下基金产品已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目前运作的模式为单只基金单家券商交易结算模式。凯石基金方面也坦言,公司为此前6家试点基金公司之一,当下采用的是单产品单券商结算的模式,对于市场探讨较多的单产品多券商结算模式目前还在探索中。

据悉,《通知》中提及,基金产品管理人可选择一家或多家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交易,可免于执行此前“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的分仓规定。

在上述要求的影响下,部分基金公司也对单产品多券商结算模式展现出了较强的试水意愿。沪上一家中型基金公司表示,采用多券商结算模式的好处在于,能明显降低对某一券商的依赖程度,而基金公司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获得多家卖方的研究支持。但相关人士坦言,成本方面也会相应提高,目前还在考虑当中。

同时,有接近公募人士指出,包括“主券商交易+辅助券商”模式在内的多券商结算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应对交易结算过程中突发的系统、网络及线路故障,另一方面也便于资源整合。

除基金公司外,作为合作方,部分证券机构在券商结算模式方面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一家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公司作为首批参与公募基金券商交易结算模式试点的6家券商之一,不仅与多家基金公司开展券商交易结算业务的合作,并且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进行该模式下的业务合作。公司为合作方提供覆盖投研、销售、交易、清算、托管等全业务链的综合业务解决方案。

资金利用效率低

多数基金公司观望

然而,在部分机构已经着手转换结算模式的同时,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基金公司仍处于观望状态。而选择观望的原因,多集中在资金利用效率低、数据反馈时间延长、券商销售能力不及托管行等。

“我们公募产品目前还是采取的托管人结算模式,专户产品有几只已经转成券商结算模式了,但效果不是很理想。我们目前只对接了一家券商,但券商结算模式等于在原先的流程基础上添加了一道,数据回到公司的时间长了,资金的利用效率也就降低了。”沪上一家公募产品部人士坦言。

蜂巢基金也表示,传统模式下,基金公司投资管理系统可以直联交易所,而券商结算模式下,因交易需分成基金公司投资管理系统和券商端交易系统两段式流程,增加一定的操作成本,对基金管理人头寸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比较高。

因此,有些基金公司则因缺乏动力仍在观望,南方一家公募市场部人士就表示,旗下产品的确可以转换为券商交易模式,但是当前比较缺乏动力。在他看来,尽管一般证券机构都具备结算资格,但公募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结算方时,会综合考虑登记结算服务能力、研究实力和代销能力等。尤其是在基金销售方面,托管行的作用较券商有明显优势。而在券商结算模式下,选择某家券商做交易也会涉及到重新分仓的问题。

同时,据该市场部人士了解,采用券商结算模式对于公司后台的估值工作也会是一种挑战。他指出,目前券商在资金划拨与数据下发方面的业务效率较部分大型银行仍有差距,在时间间隔上,券商可能会慢半个小时左右,而这也可能会导致后台整个链条的运作滞后。

另外,还有多家公募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仍采用托管行结算模式,未来应该会尝试券商结算模式,但具体运行还需要等待公司相应工作的进一步安排。

监管意在托管结算分离

券商模式仍是大势所趋

虽然短期内多项问题和难点阻碍着基金产品转换券商结算模式,但在长期来看,这一模式将利好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券商双方。

上述沪上公募基金产品部人士强调,结算方和托管方的分离也更有利于保护资金的安全。同时,券商需对产品的交易行为实时验资验券,还要承担起对公募基金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职责,也有助于加强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而上述券商机构内部人士也表示,券商作为基金交易结算方后,证券公司通过为公募基金提供交易结算服务,能增强机构客户的黏性,有利于证券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承担会员的交易监督及结算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公募基金也将会优先选择在投研服务、运营效率、风险防控等综合能力较强的证券公司进行合作,有利于提升证券公司综合业务服务水平,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

在基金公司方面,不仅扩大了基金产品投资范围,基金还可以参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ETF申赎、股票期权等业务,基金产品设计更加灵活,投资手段更加丰富,风险对冲能力更强。同时,通过证券公司的主动监控,形成覆盖开户、账户使用、交易、资金划转、清算交收完整业务链条的风控条线,与基金公司的自主监控形成有效的互补,防范基金投资交易风险事件发生。

此外,在托管方的选择方面,券商结算模式试点转常规初期,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公募基金的托管银行不再具备结算职责后,公募基金托管可能更多转向能够提供交易、结算、托管、研究等一系列服务的证券公司,超过10亿元的公募托管市场蛋糕也有望重新划分。

不过,从拥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券商情况看,这一趋势目前尚不明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少于16家。同时,证监会公开数据显示,包括财通证券、长城证券、华福证券等在内的11家券商也正在申请基金托管资格。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在公募基金托管市场的优势难以撼动,券商更多还是集中在私募基金。

据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公募基金托管规模排名中,工商银行以2.2万亿元的基金托管规模占据银行及整体榜单首位,而同期券商方面,托管规模排名第一的是国泰君安证券,托管规模达到595.28亿元,整体榜单排在第19名。

北京商报记者 苏长春 刘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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