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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已达公司总股本18.05% 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成阳光城单一最大股东

出处:楼市 作者:孟凡霞 荣蕾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3-18

北京商报(孟凡霞 荣蕾)3月18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以下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已达公司总股本18.05%,已成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依然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4.46%。

公告显示,阳光城于3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通知,阳光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已达18.05%(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已成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

具体来看,3月18日,阳光集团增持阳光城股份2,456,320股,增持比例为0.06%(以阳光城目前总股本 4,050,073,315 股为计算依据),增持均价为8.56元/股,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就本次增持计划,阳光城方面表示,这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本次增持计划,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将按照公司2018-228号公告的内容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即自2018年10月12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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