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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平台对做号没那么愤慨

出处:IT互联网周刊 作者:张绪旺 网编:段跃 2019-03-18

“露露事件”将内容创业又推向了争议风口。如果说咪蒙类公号是挑战民众的情绪底线,露露这样的做号集团,看起来无伤大雅,就好像茶余饭后的文字版,揪住内容本身都是糊涂账,最后变成“存在即是合理”。

人民需要娱乐,需要高质量的娱乐,平台需要解决的可不只是素质和水平问题,因为还有商业流量在作祟。通常来说,娱乐八卦、坊间传闻,做号集团能够轻松打造10万+,从内容平台分走真金白银,某种程度上,它们投机取巧的力度比原创风格的咪蒙还要大。

但悖论的是,从舆论层面,露露们打造的内容确实争议不大,老百姓看了最多揶揄疑惑“这是假的吧”,最多臭骂几句“真是标题党”!

八卦娱乐,一直是内容平台最重要的流量池子,从论坛、博客时代延续至今,在微博、微信、头条、企鹅号等新媒体狂潮中大放异彩。原因很简单,技术门槛越来越低,受众群体越来越广。

有明星就有噱头,有噱头就有点击,有点击就有广告……这是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商业模式。很多人觉得资讯传播变了,从中心化编辑模式,变成了去中心化的个性分发,是最时髦的信息流业务。但对流量来说,没什么本质的变化,以前大家看同一个八卦,现在每个人看到每个人关心的八卦,八卦更多流量更大,平台更赚钱。

为什么写娱乐传闻的露露比写科技深度的三表更赚钱,就像解答为什么偶像剧男一号比偶像剧编剧更赚钱一样困难。

但困难不代表责任方不去尝试着解决,普通百姓可以说存在即是合理,平台不能。除非这个平台表明“我就是打造娱乐八卦聚散地”,显然腾讯、网易、头条、微信都不是这样的定位,反倒是趣头条敞亮得多。

更何况做号集团干的活儿,能够从技术层面进行甄别。内容平台的第一要义是扶持优秀的内容创作者,创作不是精英文化,也绝非毫无门槛。对于平台公平和内容生态长远发展看,做号集团真的无一是处,它们可以是广告分销商,可以是流量运营者,但与内容没有关系。

从互联网的属性看,以流量论英雄看起来合理,看起来是受众投票,但营销技巧层面超越了内容价值本身。

从这个维度,新闻客户端和共享单车没啥本质区别,可以通过各种噱头吸引用户,但时间久了,没有核心的吸引力,厌倦了肤浅体验的用户就会离去。

当然,这些顾虑在特定的竞争节点,内容平台根本不会在乎,KPI压力仍会指引各种扶持政策对流量示好,对于做号集团,只要不碰触敏感话题,内容平台没那么愤慨,行业的觉醒还得等市场进一步集中,等受众学会理性地用脚投票。

北京商报评论员 张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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