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赵述评)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动力,提升开放水平,改善民生品质,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北京商务高质量发展。3月1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第一批项目需要于2019年4月15日前汇总上报。
据了解,资金主要支持12个方向,重点支持商务发展领域内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促消费、稳增长,推动保障民生的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的项目等。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典型示范类项目。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要符合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应准确、真实;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项目已获得或将获得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区级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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