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周刊 > 产经 > 教育

“禁补令”下培训机构大洗牌

出处:教育周刊 作者:记者 程铭劼 实习记者 刘斯文 网编:尹文武 2018-08-30

C2018-08-31教育周刊2版01s001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监管督查等多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给长期以来乱象丛生的校外培训市场戴上了“紧箍咒”。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的出台会加速校外培训行业大洗牌。

近七成校外培训机构不合规

在日前教育部联合北上广三地教育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已经整改了4.5万家,主要存在场地、机构资质,超标、超前培训问题,将于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集中整改,明年上半年进行督导检查。

针对如此高比例的不合规问题,《意见》对不少机构广泛存在的证照不全、脱离监管的现状做了规定,提出要“先证后照”,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未经批准,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培训业务打擦边球。并要进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其次在课程设置方面,吕玉刚强调,杜绝超标培训、超前培训是治理整治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求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开展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此后“一次报多年课,报得越多越便宜”的营销方式或将成为过去。 

整改存两大阻力

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表示:“北京已整改不合规培训机构2709家,接下来将继续完善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包括民办机构登记、准入、课程管理和信用管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试点的海淀区已经试行建立比较专业的独立执法队伍,针对民办幼儿园和学前培训的100人专职编制的执法队伍已经基本建立即将发挥作用;另外北京还将搞好校内外服务工作,开学以后提供三点半以后全覆盖的看管服务体系等”。

此外,针对《意见》中提出的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内容,接下来北京还将有两项专项治理,一是“非零起点”教学,特别是小学,重点抓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二是分班,如果通过考试分重点班、快慢班,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都将严惩不待。

面对数量庞大、门类繁多的校外培训机构,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坦言,在整治过程中,确有阻力存在,阻力之一在于执法力量不足,教育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阻力之二在于教师资格,现要求从事学科类培训需要教师资格,目前这个比例还是很低的。

教培行业迎来大洗牌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整治对中小型培训机构可能是致命打击。大型培训机构短期内的师资、场地等成本或有上升;长期来看市场更加规范,老牌龙头机构的市场份额或将进一步提升,已经具有规模并且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旗下的培训机构,在这次规范行动中有极大优势,一部分线下培训业务也或将导流到在线教育领域。

此外, 《意见》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这对从事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素质教育类机构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素质教育类课外培训机构未来也将会更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

此次“禁补令”力度空前,一定程度传递出政府进行素质教育改革的决心和信心,面对《意见》的正式发布,某接近北京市教委的教研员表示,违规补课屡禁不止,是因为评价机制存在问题。如果这个根不改,整改校外培训机构并不能彻底解决违规补课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 程铭劼 实习记者 刘斯文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