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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奖赠品要符合质量要求

出处:消费周刊 作者: 网编:王巍 2018-08-09

北京市工商局推动制定并参与起草的全国首个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类团体标准《经营者主体质量责任通用规范》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范要求奖品、赠品视同销售的商品,要符合质量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充分结合全市实际,在基层工作试点基础上,指导北京市商业联合会联合京东、亚马逊、超市发、菜百集团、西单商场、燕莎友谊、燕莎奥特莱斯等全市19家大型商业企业共同起草制定了《经营者主体质量责任通用规范》。该团体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在上述经营场所或平台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在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基础上,对经营场所主办方的商品质量管理职责及商品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了更严格的标准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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