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周刊 > 文化 > 首都文化消费

文化差评榜

出处:首都文化消费周刊 作者:记者 卢扬 王嘉敏 网编:张兰 2017-02-20

现今文化产业一片红火,但同时也能发现侵权、抄袭等负面消息不断出现,这均会阻碍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需要及时敲响警钟,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张杰翻唱《默》

高晓松发微博斥侵权

湖南卫视2月18日播出的节目《歌手》中,张杰翻唱了那英的《默》。2月19日,高晓松转发了《歌手》官博发布的张杰演唱视频,并质疑节目组侵权。高晓松称,《默》这首歌的词曲版权在他手上,主办方没来申请过授权,尤其是张杰所演唱的这个版本歌词较原曲有改动,更应该申请改编权。他指出《默》词曲作者尹约、钱雷虽然都是新人,但同样应该受到尊重。事件引起风波后,高晓松再次转发微博透露进展,表示湖南卫视已打电话道歉并补办了授权手续。

一句话点评:亡羊补牢不如提前做好准备。

擅播《壮丁也是兵》

华数传媒被起诉

2月16日,天瑞传媒起诉华数传媒在未经许可也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电视台华数TV频道播出电视剧《壮丁也是兵》,并在播放期间插播大量广告。但早在2014年11月25日,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壮丁也是兵》的著作权以独占专有的形式永久授予天瑞传媒,擅播行为已经涉及侵权。

一句话点评:虽能短期获利,实则损害公司名誉。

“大头儿子”形象被侵权

央视动画索赔40万元

2月14日,“大头儿子”形象侵权案在朝阳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央视动画表示,作为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文字作品、动画片的著作权人,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授权他人使用“大头儿子”的形象生产、销售形象玩偶等商品,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在经营的店铺销售形象玩偶,该行为已经涉及侵权,央视动画要求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公司赔偿各类费用40万元。

一句话点评:侵权是对原创最大的不尊重。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王嘉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