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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实与写意之我见 (三)

出处:燕京书画周刊 作者:宋滌 网编:郭丹丹 2016-03-03

谈起“笔墨”问题,我不由地想起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吴冠中先生一篇文章《笔墨等于零》在美术界引起的轩然大波。当时我在海外并不知情,回国听说此事,有朋友问我的看法,我随即表态:“笔墨不等于零,好的笔墨是正值,差的笔墨是负值。”后来我阅读了文章,我觉得吴先生文章的标题有点儿调侃的味道,但内容却非常好。我印象中他表达的意思大概是“形式要为内容服务,没有孤立、单纯的笔墨形式的好与坏,要根据题材内容的需要设置相应的笔墨艺术形式……”文章观点充满辩证关系,当时却遭到国画界的“围剿”,实在使人大惑不解。

形式要为内容服务,要根据题材、内容的需要设置相应的笔墨艺术形式的道理不会错。

白石老人的墨虾既是主观情思与客观物象融合一致形成意象造形的范例,也是体现形式为题材、内容服务,两者达到协调、融合、统一的典范。试想如果把墨虾的用笔用墨稍微改动一点儿恐怕都会影响到它的完美形象。

我猜测当代会画墨虾的人除了专业人士还有大批业余国画爱好者,少说也会有万人之众。他们大多以临摹为主,很难创作出个性的艺术形象,即使有的专业画家经过千锤百炼把墨虾画得十分生动且略带个性特色,但仍难以摆脱白石墨虾的影子。人们会说这是墨虾的艺术形象已深入人心,用更专业的语言应该说白石老人墨虾的造形和笔墨展现出的“形式美”模式已深入人心。

依稀记得黄永玉先生上世纪80年代就说过:“画家要有自己的符号。”我想这个“符号”大概是指蕴含在画家造形和笔墨中的“形式美”模式。我喜欢把这个模式称为“法则”。

形式美普遍存在于天地之间、自然界和万物生灵之中。一朵花、一只鸟、一棵树、一块石头……任何客观物象都存在自身自然形态的“形式美”。我们说写实性绘画是描绘客观物象的真实情况,其实也是在描绘客观物象自然形态的形式美。写意画则要求把客观物象自然形态的形式美提升到具有画家个性形式美的层面上来,把自然形象转化为具有画家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即意象。这就需要画家在能使主观情思与客观物象融合一致的前提下构建出自己的形式美模式(法则)来。伴随着个性形式美模式的逐步形成和完善,画家的意象造形和个人的艺术风格也会油然而生。

熟悉八大山人、虚谷、任伯年、潘天寿、王雪涛作品的朋友都知道,看他们的作品无须看落款或者看一幅完整的作品,仅看一枝花、一只鸟即可分辨出是谁的作品。在我的眼里,八大山人的作品给人以冷峻空灵之感;看虚谷的作品如入清雅空寂之境;任伯年的作品呈清新俊朗之态;潘天寿的作品存奇崛霸悍之势;王雪涛的作品则具光鲜俏丽之姿。

同样的荷花、菊花,同样的八哥鸟,到了他们的笔下却呈现出迥然不同的视觉感受,产生了耐人寻味的不同艺术境界。这正体现出蕴含在他们作品中个性形式美的感染力量。看他们个人艺术风格鲜明的作品时,观者得到的不同视觉是他们用个性的笔墨形式进行意象造形的表现,感受到的不同的艺术境界则是他们主观情思的表达。

他们极具个性的形式美模式(法则)是如何形成的呢?我想或许有出身、境遇、性格、禀赋不同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个人修为的差异。他们的审美情趣显然不同。但我相信他们在尊重客观物象自然形式美的基础上深入生活观察写生,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不断探索客观物象形式美的规律,通过分析、对比、研究、取舍、强调、归纳、总结,努力实现主观情思与客观物象融合一致,逐步形成自己的形式美模式(法则)的过程是一样的。

他们把客观物象的自然形式美提升为画家个性的形式美进而形成个性形式美模式(法则)是一个由雏形到成熟,由初级向高级逐步演变、完善的过程。可以从五位画家早期、中期、后期的作品中明显地看出这一变化规律。这是一个艰难的历程。

如果说绘画中尚存抽象这个概念的话,那么探索自然形式美把自然形式美提升为画家个性形式美进而构建成个性形式美模式(法则)的过程才可称其为抽象。

我列举的五位是简(减)笔画家,他们尊重客观物象自然形态的形式美,尊重其实质特征,因此他们是在写实。当他们把客观物象与自己的主观情思融合一致形成了具有个性形式美特征的形象即意象时,他们的写实便提升到“写意”的境界。

(作者系当代著名彩墨画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