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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行业内无巨头

出处: 作者: 网编:李文 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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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竞争,企业都有机会,行业内也不可能出现巨头。

从整个金融大发展的格局来看,混业是新的趋势。传统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券商过去有很明确的界限,但现在看,券商出于业务增长的需求也在界入到传统银行业的体系;银行业的发展方向也开始向财富管理、券商方面转化。互联网服务于互联网金融的需求,更需要站在用户的角度思考如何服务,如阿里巴巴在做的也是这一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出台的指导意见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重要信号:如何尽快地调整自己的业务方向。随着法律界限的明晰,会促使一些公司在业务方面转型。比如P2P信息平台型公司,不能放贷,第三方支付业务长期的盈利点在哪里,这些都是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另外,互联网证券业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市场与资源也会越来越开放。但是,按照目前的监管思路,要鼓励创新,又不能过于放手,所以具体细则的推出仍需要在传统规则的基础上进行调研,这也是一个长期、逐步实施、反复而谨慎的过程。

关于意见指出的发展思路,91金融是有预判的,91金融所做的就是平台性业务,与其他垂直化业务不同,平台性业务比较多元化,包括保险业务、券商业务、基金业务以及导流业务。平台性思路的一个弊端是协同成本高。这意味着91金融这种平台型公司在进行混业经营的情况下,要跨越多个政策门槛。

事实上,91金融的平台经营模式分为几个层面,第一层是互联网经营的超市平台也是一个流量平台,起到对接的作用;第二层业务是在流量平台基础上开展联合的定制化产品;第三层是高端人群金融产品定制。三重业务中的每重业务都有自己的盈利方式,这意味着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业务的扩张,同时满足用户多元化的需求。形成一个体系化的业务模式之后,就很容易建立起门槛,不会像单一业务一样,可能受政策的影响或者一个周期的影响,出现业务的大幅度下滑甚至关门。

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处于持续探索的初期阶段,并将持续3-5年,竞争的关键在于细分服务的质量,金融服务根据用户的需求而不同,与银行相仿,用户寻找的是合乎需求的服务,因此,企业都有机会,行业内也不可能出现巨头。

(以上观点不代表本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