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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专属独立代理人获公司寿险代理资格

出处: 作者:许晨辉 网编:崔启斌 2017-07-27

北京商报讯(记者 许晨辉)继华泰保险在全国启动专属代理门店(EA模式)的试点运营后,7月27日,保监会正式对外批复同意华泰专属独立保险代理人以及专属代理门店可代理销售华泰人寿产品。

据了解,华泰保险于1月8日启动了专属代理门店(EA模式)的全国试点运营,该模式以门店的形式植根社区,在保险公司的支持下独立开展业务并对经营成果负责。这“是华泰近年来一直探索的模式,“专属”是专属代理人通过与华泰保险公司签订专属代理合同,不代理其他公司产品。“独立”是每一家专属代理门店都是拥有独立法人身份的一个小微企业,每一位“店主”即专属代理人都是企业老板,与华泰财险是稳定、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一点有别于现在的代理人。”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介绍分析认为:种模式介于国外独立代理人与我国目前的专属代理人之间的一种模式,对于我国代理人体制改革是积极的探索。

对于专属独立保险代理人的管控问题,保监会称,华泰保险应加强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的管理,确保符合保险公司相互代理的相关监管规定,做到法律关系明确清晰,业务、财务严格分离,管理责任明确具体。需承担专属独立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