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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是眼前成本还是长期投资?

出处:特刊 作者: 网编:王诗文 2016-08-07

 

诚 实

关键词解读

仁义礼智信中的信就是诚实的基础,中国的诚信建设刚刚起步,尤其是在资本市场高速发展过程中,诚实是要付出高昂机会成本的,但是诚实也是一项极高收益的长期投资,虽然短期可能会落后于失信的竞争者,但是时间将会给诚实者长期稳定的回报;不诚实者注定只能昙花一现,还要承担法律制裁。

观点碰撞

不诚实收益

造假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万福生科,2011年招股上市,募集资金3.95亿元,被揭露造假后,目前股价仍高达18元之上,总市值高达24.12亿元,其中控股股东的持股价值6.32亿元。

不诚实成本

造假获利数亿元的万福生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公司董事长龚永福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不诚实概率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家会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我们都是赌徒,我们都渴望轻而易举地赚钱”,现代金融骗局的“祖师爷”查尔斯·庞奇曾说道。

受违法成本过低的影响,造假和欺诈已经成为A股市场的顽疾。面对巨额的收益诱惑,不断有上市公司抛弃诚实的本性,“以身试法”试图牟取暴利。而监管层要彻底铲除A股上市公司造假的毒瘤,就必须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一罚到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家会践踏一切人间法律。造假的利润有多少?肯定远远大于300%。

上市欺诈:暴富的利器

一家公司上市与不上市有多大区别?天渊之别。从后往前算,一家已经业务停顿,勉强维持不退市的壳资源公司,把壳卖给有意借壳上市的重组方,最高时价值40亿元,平时卖个几亿元是问题不大的。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也可以抵押给银行或者信托,大约能够抵押到市值的50%,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就不能用市值作为衡量标准,贷款获得的资金也就大打折扣。

除了借款融资,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或者配股来进行再融资,再融资可以按照比市价略低一点的价格向全体股东或者新股东发行新股,这种融资模式也是非上市公司望尘莫及的。

当然还有更加直接的一点,即公司如果通过IPO上市,将能够立即获得一笔巨额的IPO募集资金,这笔资金不用还本,不用付息,不会动摇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多少非上市公司对此垂涎欲滴,据北京商报记者粗略估算,一家小型规模的企业,上市与否的价值差异至少在数亿元级别。

例如造假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万福生科,2011年招股上市,募集资金3.95亿元,被揭露造假后,目前股价仍高达18元之上,总市值高达24.12亿元,其中控股股东的持股价值6.32亿元,这属于较小规模的造假者,但其收益仍然非常惊人。

互金骗局:赌徒的盛宴

“我们都是赌徒,我们都渴望轻而易举地赚钱”,现代金融骗局的“祖师爷”查尔斯·庞奇曾说道。欺诈和造假总喜欢攀上新生事物,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欺诈和造假也随之而来。互金领域的欺诈不仅让不少“中招”的投资人蒙上阴影,也让不少互金正规军困惑不已。

“在这个浮华喧嚣的金融盛世,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这是此前风靡朋友圈的一个段子。其实,骗子好像无处不在。大到金融华尔街,小到地方农村,如国外最原始的“老鼠会”(金字塔式销售结构)等,都是那些贪心的人们做着一夜暴富的“黄粱美梦”,寻找着遍地黄金的投机机会。

互金领域的欺诈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假(伪)平台,通过伪造平台团队资料、办公地点、与权威机构的合作信息、债权标的信息以及交易额数据,来欺骗投资人。这些骗子机构通过采取超高利息来吸引大众,在平台运营不下去之后卷钱出逃,而往往这些被高息蒙蔽了的投资人只有在被骗后才会真正醒悟。

另一类则是一些借款人利用征信系统漏洞,企图在平台骗贷。形成一标多借等现象,这些骗贷的借款人则是让不少互金正规平台困惑不已。

据普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此前发布的信审数据库统计显示,网贷平台每100个拒贷案件中就有16起涉及不同程度的蓄意造假或欺骗,欺诈行为已经成为P2P平台风控要面对的大敌之一。

在金融工场CEO崔海晨看来,欺诈和造假并不是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只是由于互联网的快速传播,使得诈骗和造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超出了之前的范畴,进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同样表示,欺诈和造假不是互联网金融的专利,是某些欺诈和造假公司在国家支持互联网金融之时,套用互联网金融P2P概念进行非法操作。P2P本身对社会的意义和价值还是被认可的,确实帮助了很多原本金融市场得不到服务的人,这点也得到很多金融业专家的认可。

财务粉饰:虚幻的光环

  

7月8日,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最终坐实,将成为首只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A股股票。 

对于奇高的上市收益,达不到上市标准的公司又想上市怎么办?短期内速成的方法就是造假。造假的手段层出不穷,最粗暴的做法是直接伪造银行单据,假装公司很有钱,利润很高,已达到上市的标准。当然这样的造假由于过分简单粗暴,比较容易被监管部门查处,目前很多被查出的造假上市公司,都存在伪造单据的情况,姑且称之为造假1.0版。

更高级别的造假所有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但却是人工促成的。例如大股东可以注册多家“奶瓶”公司,专门和拟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向拟上市公司输送利润,粉饰报表,不管从审计角度看还是经营角度看,这些利润的获得都是真实的,惟一的问题是这些交易对手太傻太有钱,特别愿意高价购买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给公司贡献巨大的利润。例如可以设立销售公司,高价购买公司的产品,然后把这些产品再低价卖给经销商或者最终客户,再或者向公司高息借款,然后向公司支付大额借款利息,再或者通过境外贸易购买公司的产品,造成投资者对于公司境外销售良好的假象。总之,这些进阶的造假有个更准确的名词叫财务粉饰,这种粉饰已经很难被发现并定义为造假,但是其欺骗投资者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

证监会认定,造假企业欣泰电气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二人商议后,温德乙同意并与刘明胜确定主要以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形式进行冲减。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截至2011年12月31日,虚减应收账款10156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659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156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虚减应收账款12062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3384万元,少计提坏账726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290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虚减应收账款15840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532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313万元;虚增应付账款2421万元;虚减预付账款500万元;虚增货币资金21232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638万元。

网贷环境:法律不完备

那么,当下互联网金融为什么存在欺诈和造假行为呢?上述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从宏观大环境看,首先,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完善。另外,法律体系不完备,导致监管主体不到位。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于P2P的定义、准入、信息披露等都处于立法的空白境地。

据了解,我国涉及民间借贷的法律和司法借鉴只有《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网络借贷平台的接待活动属于民间借贷,而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基本利率的4倍。但现实情况中超过的比比皆是,这些行为没有被有效地纳入监管框架之中。

从微观来看,平台本身也存在众多问题,包括风险管理简单化,内控机制未建立。目前国内大部分P2P网贷平台风险控制手段仅仅停留在线下征信、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提取风险金等相对单一的办法,尚未建立起风险的量化指标体系和风险的动态评估系统。另外,由于网络欺诈成本低,骗贷手段多且不易识别,大量中介代办申请、虚假身份申请贷款等虚假交易行为,都使P2P平台面临巨大的风控挑战。

造假处罚:违法成本低

在2015年及以前的证券市场,造假企业被处罚的力度相当温柔,这倒不是说监管层有意放纵,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上限本身就很有限,公司造假后不用回购全部流通股,只是要赔偿因此而受损的投资者损失,但在各种限制的约束下,能够获赔的投资者数量很少,不屈服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诉讼争取赔偿,但是这一过程可能会长达15年之久,其中所耗费的时间、精力、物力很可能得不偿失,以至于太多持股量不是特别巨大的投资者只好无奈地放弃索赔。

于是算下来,大股东虽然造假上市,但是自己付出的成本大约有几块,一是自己的持股可能会用于赔偿投资者;二是上市公司会受到监管层处罚,但这与大股东自己关系已经不大;三是自己可能会被列入禁入市场名单。但相比所获得的造假收益,资深投资者张昌商表示,只要能拖住半年时间,明知道会被查处也乐意造假。

只要公司通过了IPO,这些钱是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归还欠款等很多方式转移到上市公司之外,被大股东挪做他用;大股东还可以直接用股权质押获得现金改善生活、变为自己的隐蔽资产;其后虽然被罚,但在联系重组方的时候还能把控股权卖一个好价格,这些收益,已经足以抵消造假被罚的损失,真的是明知被罚钱也要造假。

例如前述造假获利数亿元的万福生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公司董事长龚永福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50万元;被告单位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6万元;原公司财务总监覃学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三年半的刑期换来数亿元的财富,搁谁谁不干?如此的轻判,正是造假上市泛滥的重要推手。

政策法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互联网金融欺诈风险,不管是监管层还是平台都开始积极采取行动。

今年,国家开始大力整治互金领域,特别是针对冒用互金概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平台。此前网上公开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对于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取缔类”的平台,有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这些平台除了将退出市场外,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观点

监管趋严也取得一定的效果。银率网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1-6月新增问题P2P平台共695家,环比2015年同期增长32.4%。这些问题平台中,失联、跑路、警方介入等恶性问题平台合计占比高达62.9%。

另外,针对借款人的骗贷行为,平台方面不仅自身建立起了反欺诈的风控系统,平台间也建立起了互联网反欺诈阵营。

崔海晨表示,从企业来讲,首先要重视信息安全建设,保护好用户数据,防止用户数据被窃取。另外需要在现有的征信基础上增加一些辅助的征信措施,防止造假和欺诈。从行业和监管来讲,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加大惩处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是比较有效的方式,另外对资金流和信息流加强监管也是比较有效的方式之一。

作为投资人来说,同样不能掉以轻心。“投资人要提高自身素养学习相关知识,使得自己拥有一定的风险辨识能力和反欺诈能力,同时应该养成良好的数据安全习惯,谨防自身信息泄露。” 崔海晨说道。

对造假上市零容忍

归根结底,解决造假的办法是注册制。造假泛滥的原因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差距太大,公司实现上市有一步登天的效果,想要消除大面积的造假行为,必须要消除这方面的差距,或者大幅降低公司上市的门槛。

假如现在实行了注册制,只要是符合基本条件的公司都可以直接招股上市,那将从两个方面减少造假的行为,一是上市公司不需要造假就能够实现上市,从而减少公司造假的积极性;二是投资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将会认真研究招股公司的真实业绩和成长性,那么造假利润也就更容易被投资者怀疑,只要投资者怀疑这家公司的业务,也就不会去购买其股票,导致其招股失败。

此外,随着注册制的推行,绩差公司的壳资源价值也将大幅下降,由于公司可以更加简便地通过IPO发行新股,也就不愿意通过买壳实现上市,壳资源价值的大幅下降,将减少公司造假上市的收益。当然,加强监管,加大处罚造假上市的力度,完善造假上市后的回购股票制度,也是减少造假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