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政策等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
■按照北京新能源汽车配置指标计划,新能源电动汽车指标自2014年纳入北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体系,每年的新能源小客车实施增量限制。
■新能源汽车政策还将成系统、有步骤地往前推动,到2020年之前,都将为这一行业贡献政策红利,伴随新能源汽车渡过培育期。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中国汽车技术赶超世界汽车强国的一次机遇,更是中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的必由之路。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我国在新时期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发展低碳经济、塑造新产业竞争优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政策、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入到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
政策减免、补贴“双轨”发力
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相关政策进入密集发布期,在购买补贴、车辆购置税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鼓励措施,新能源汽车在我国迎来最好的政策环境。其中,《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尤为引人注目。《公告》称,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依然低于预期,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大幅减免,将有效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
2015年,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仍在持续加码。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虽然车船税的税率较低,免除税费的数额也不会很大,但是随着诸多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不断出台,其产生的叠加效应还是值得期待的。
在税费减免的同时,国家还在补贴方面为新能源车推广加码。2010年6月初,国家出台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计划在深圳、长春、合肥、杭州以及上海等地进行试点,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度在6万元,在中央出台补贴措施后,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纷纷出台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根据工信部提供的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申报情况,共39个城市(群)88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申报计划,2013-2015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其中,共有35个城市(群)50个城市出台新能源汽车配套政策130项。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青岛、广东、广州、佛山南海区、惠州、江苏、南京、扬州、常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海口、南昌、芜湖、泸州21个地区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按国家和地方财政1:1比例补贴的城市分别是:北京、青岛、山东、潍坊、武汉、襄阳、天津、广州、惠州、西安、福建、龙岩、厦门、湖南、株洲、长沙、宁波、深圳、泸州、赣州等,上海、太原、运城、广东、大连、南昌、芜湖、昆明等城市则按各自不同的补贴方式给予补贴。
与此同时,中国从国务院、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国税局,到各个推广应用城市政府,直接或间接制定了各项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不断加码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助推新能源汽车“弯道超车”。
北京落实政策成新能源“急先锋”
除国家政策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出台了相关政策。不同的城市(群)的政策各有不同,政策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补贴方面,根据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在北京市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与国家相一致,即按照国家和北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北京采取1:1的补贴政策,即国家补多少北京市也补多少。2015年消费者在北京市购买了入选《目录》的电动汽车后,最多将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分别补贴5.4万元,总计补贴金额达到10.8万元。
除补贴外,限牌限购无疑是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大招”。对北京市而言,只有列入备案的车型才能享受单独摇号的特殊待遇。按照北京新能源汽车配置指标计划,新能源电动汽车指标自2014年纳入北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体系,每年的新能源小客车实施增量限制,2014年分配指标2万个,2015年分配指标3万个,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车指标额度将提升为6万个,这一目标也意味着将在2015年3万个新能源车指标基础上翻一番。
5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这一政策的释出迅速引发坊间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追捧,而这也是政府旨在推广新能源汽车而祭出的组合拳之一,对于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小客车来说可谓是政策利好不断。
退坡机制促产业政策逐渐完善
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实施,正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建立,但形成产业化的同时,也需要正常的市场驱动和竞争,减轻产业对补贴政策的依赖程度。
此前,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2016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2016-2020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实施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同时,补助标准将在未来施行逐步退坡机制: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另外,续驶里程在100公里以下的乘用车车型将无法再享受补贴。
与现行补贴政策相比,《通知》要求的2016-2020年补贴范围扩大:四部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随着政府全面出台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企业对产品的升级改进和社会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的提升,未来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也将逐渐完善。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2014年,中国政府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确实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从国务院到各相关部门都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发展的好政策。2015年,科技部将与相关部委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以及产业化、差异化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研究,为电动汽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如新型锂电池技术、新型高功率电机以及电动汽车的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等等。搭建共同平台,建立协同创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的自主创新体系。
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曾晓安也表示,我国中央财政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2009年启动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以来,出台的补贴税收、政府采购等多方面的政策,涵盖了研发、消费和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环节。2015年,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