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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风暴刮向“带病”申报

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 周科竞 网编:王诗文 2016-10-16

媒体报道,2016年券商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发行专题)第二期培训会日前在杭州举办。参与培训会的一位华南地区上市券商副总裁介绍,监管部门人士明确要求,保荐机构严格把关,防止带病申报,并加强风险控制,审慎推荐并持续跟踪IPO企业。

IPO从严是大势所趋,类似于欣泰电气那样的欺诈上市必须从源头上制止。本栏认为,欺诈上市应对相关责任人认定刑事责任,并做好事前防范工作,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也需要问责。

欣泰电气欺诈上市的案件,并非A股市场的首例,之前的绿大地、万福生科也都属于在上市前造假案件。按道理讲,他们的保荐机构、财务审计机构是应该能够觉察到蛛丝马迹的。如果真的毫无感觉,只能说严重缺乏职务素养,不管是态度问题还是水平问题,他们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公司带病申报上市,本栏认为必须要一刀切禁止。一家公司能否成功上市,对于其后的发展具有质的区分。故本栏认为,一家公司申报上市,应该是一家公司的头等大事,如果拟上市公司坚持要带病申报上市,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这家公司根本无力把病治好,或者治好之后就不再符合上市的条件。

那么这样的公司能够上市吗?肯定是不能,那么谁来甄别一家公司是否带病上市?肯定不是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能够接触到的资料只有招股说明书,指望投资者从招股说明书中找出公司带病,这个要求未免有些太高。本栏认为,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当仁不让,理应承担起审查公司是否带病的责任。

对于保荐机构,必然有义务千方百计寻找拟上市公司的各种问题,不能总想着帮公司解释,而是要主动找茬,这个要求现在看来或许有些不切实际,但如果保荐机构不能做到六亲不认,那么公司带病上市将永远不能根治。

此外就是审计机构,都是注册会计师,怎么就看不出公司存在问题,看出来可以与保荐机构沟通,如果最终无法认定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哪怕是有保留意见的通过也能提醒投资者关注这一点,而不是让投资者很傻很天真地去申购、去买入,直到东窗事发才追悔莫及。

本栏认为,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不能以没发现、不知道为借口躲避处罚,没发现也是罪过,水平不行也是不行。例如欣泰电气欺诈上市案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还企图让欣泰电气公司用全体投资者的财产赔偿它的损失,因为它说它不知道公司造假,蒙受了损失。在本栏看来,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没能发现欣泰电气的欺诈行为,使广大投资者受到了损失,欣泰电气大股东称无力履行招股说明书中的回购承诺,应该由兴业证券连带履行回购责任,解放全体投资者,然后让兴业证券和大股东去争论究竟应该由谁领罚。

周科竞

周科竞

北京商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