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剑拔弩张。但这些只是商战的一面。 商人求财,以和为贵,商战还讲一个“和”字。和气生财是商人必须谨守的商业本质。 在“访谈篇”中,我们邀请商业专家、企业老总从现实操作的角度,解读对“和气生财”法则的认识。
专家解读法则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和谐经济”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和谐经济”,“和谐”是市场经济的特点。任何交易都是自愿的,不带有强迫性的。在市场经济下,只有双方都同意交易时,交易才能进行,这就是所谓的“和谐”。 当交易双方都认为有利可图时,财富便产生了。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社会财富增加了10多倍,这表明,每产生一笔交易,社会财富便会跟着增加。但计划经济是不会产生财富的,因为财富产生的条件是平等交易。 市场经济是公平的,你创造了多少财富你就会得到多少收益,是公平的。个人追求财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时还帮助别人增加了财富,所以是可以实现社会和谐的。 “和谐经济”折射出来的不光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和谐”,还包括原料提供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和谐”、企业内部的“和谐”以及企业怎么样去与同行竞争,与竞争对手“和谐”等。
以消费者为中心运营才能“和谐”

“和气生财”是一个表面的东西,而具体作用到企业,主要看企业对消费者的态度。我认为,企业要以消费者为中心运营,定位于“我能带给消费者提供价值”的企业才会有前途,这也是创立企业与消费者“和谐”的最重要的条件。 例如,有些零售商制定了一个消费者反馈系统,收集消费者对产品的喜好,提供多个信息组合给消费者,并按照消费者的购物资料提醒消费者需要买什么、不需要买什么。这其实是一个观念的转变,国外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这样做了,国内的企业可以尝试。 此外,与消费者做到“和谐”,企业的盈利模式也要以消费者的趋势为准。企业要以符合主流消费者的要求为主,摸清楚消费者的消费趋势。便利店就是满足消费者趋势的一个缩影。现在的便利店提供多个服务,担当了洗衣店、小餐厅等角色,这就是满足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案例与说法

零供关系向左走,向右走?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不平等交易现象长期存在,而且零售商一直占据强势地位。今年11月15日,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制定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
按照《办法》取消“进场费”、“过节费”及“无条件返利”后,零售企业不是只有“进销差价”就活不了了。小到马路边的报刊亭、生活区的小卖部,大到沃尔玛,它们都是靠“进销差价”在生存,但他们都发展得很好。并且大型连锁零售企业规模大、网络宽,不是简单靠销售产品生存,还有大量的服务性工作作为利润来源,比如物流、仓储、售后服务等。 而且零售企业变相收费的现象肯定还存在,一部《办法》的出台,让它们一下子能改过来是不太现实的,但至少让零售企业认识到了哪些行为是不应该的,这也正是法律法规出台所要达到的目的。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都需要在遵循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争取各自利益。随着供应链企业整合基本完成,零供矛盾将趋于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