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消息称,为整治荧屏上低俗栏目剧、方言剧、综艺娱乐节目和谈话类节目,国家广电总局即将派出“钦差”,两路人马在全国进行暗查取证,在当地宾馆房间看当地的电视节目,一旦发现违规的节目便将下重手清理。 最近两年,国家广电总局频频出手,大整电视栏目,从发出紧急通知、严禁新闻节目开设短信参与和有奖竞猜,到广播影视节目不得擅自使用方言,到要求暂停播出丰胸减肥等电视购物节目,然后到拟整治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电视剧,再到这次的对低俗电视节目“清理门户”。不难看出国家广电总局正在竭尽全力还荧屏一方“净土”,我们从中也看到一定成效,涉案、戏说题材的电视剧已先后被清理出荧屏黄金档,荧屏中的节目也越来越规范。 从这方面来看,广电总局的措施显现出了成效,基于使电视节目规范、健康的出发点,广电总局的做法也值得肯定与支持。 但此次广电总局派出“特派员”去暗访的做法,不禁令人担忧,这两路人马担负着界定和重惩低俗节目的重任,无形中使自身的责任和手中的权力被赋予了更大的涵义,当权力被客观扩大化后,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叫做“权力寻租”的名词。 我们有理由担心,地方上会不会有拿钱来买自己赖以生存、牟取利益的火爆节目的情况发生?当地方电视台把这种“解救”节目的想法付诸于行动时,那么这不但大大违背了当初广电总局派专人整治的初衷,而且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又一个温床,增加了一个新的腐败原动力。 再者,既然是整治低俗电视节目,那么何为“低俗”?这个词划定的依据和标准在哪里?节目采取何种猎奇手段、内容暴力、露骨到何种程度算是低俗?当标准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时,那么,带着权力去各地整治的“特派员”们的主观能动性将无限被放大,他们的“说了算”,怎么能够令所有人信服,并且做到绝对的公平和公正? 我们所有人都不愿看到整治低俗节目还未成功,却给“权力寻租”提供温床的局面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