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a1 PDF 版
专题焦点 more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约集约”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
a1 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
a1 中国书画名人堂
a1 经典栏目
· 说道
· 世说心语
· 股海观象台
· 区域调查
· 外国人的生意经
· 高端访问
· 老周侃股
· 开卷有益
· 商道杂论
· 第三只眼看银行
a1 品牌联盟 more
a1 商报动态 more
· 继往开来 再创辉煌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召...
· 记录中国经济轨迹 ...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生...
· 迎2008 万人穿...
首页|政经|产经|商经|深度|财经·上市公司|财经·金融市场|国际|特刊|成才(停)
投资|区域|文化创意|汽车|全奥运|动漫|IT|楼市|商业|家居|收藏|名人堂|时尚|商旅
2009.7.3星期五
周一至周五出版
第1833期
本地地图 | 旧版
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政经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经
卫生部将出台医疗事故处理法

文章出处:  政经  作者: 邓琳  发布时间: 2007-3-15

  今年,医疗事故处理法将出台,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及患者都将有法可循,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也将得到缓解。昨天,卫生部公布《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其中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法等5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30件部门规章列入立法计划。
  2002年4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定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但该条例实施4年来,由于自身存在一些不完善,使得医疗事故仍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医疗事故层出不穷,医疗纠纷不断,甚至出现“医闹”这一新“职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从而使得新法律出台的呼声愈加强烈。
  有专家分析指出,在目前的医患关系处理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事故鉴定采用举证倒置原则。这意味着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如果医方不能证明自己的诊疗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将承担事故责任。而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金,患者往往绕开“医疗事故”,而选择以“一般人身损害”为由起诉;为免于受到行政处罚,医院宁愿承认“差错”,也不承认有“医疗事故”。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教授陈智周曾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因此,医学界专家们疾呼:“尽快起草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
  有资料显示,全国有7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7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情况;61%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医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情况。
  除医疗事故处理法将于年内出台,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行政法规也被列入到今年卫生部的立法计划中。

     共1页 当前第1页 1    
我淫我色 黄色小说 色情小说
激情五月天 色五月天 婷婷五月天
我要性交网 妞妞基地 草榴社区
北京商报

法律声明 | 网站广告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集团链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电影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技术支持:GOMYE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