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a1 PDF 版
专题焦点 more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约集约”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
a1 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
a1 中国书画名人堂
a1 经典栏目
· 说道
· 世说心语
· 股海观象台
· 区域调查
· 外国人的生意经
· 高端访问
· 老周侃股
· 开卷有益
· 商道杂论
· 第三只眼看银行
a1 品牌联盟 more
a1 商报动态 more
· 继往开来 再创辉煌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召...
· 记录中国经济轨迹 ...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生...
· 迎2008 万人穿...
首页|政经|产经|商经|深度|财经·上市公司|财经·金融市场|国际|特刊|成才(停)
投资|区域|文化创意|汽车|全奥运|动漫|IT|楼市|商业|家居|收藏|名人堂|时尚|商旅
2008.11.19星期四
周一至周五出版
第1683期
本地地图 | 旧版
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政经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经
35种药品15日起实行最高限价

文章出处:  政经  作者: 赵艳红  发布时间: 2007-3-7

  北京市发改委昨日发布通知,公布了35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及暂行最高零售价,并于3月15日起开始实施。
  其中包括21种西药,如氯霉素、头孢丙稀等,14种中成药,如黄连上清片、牛黄解毒片等。
  市发改委同时明确,大容量注射剂在价格上不区分注射用水、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剂(液)类别。
  在包装方面,小容量注射剂在价格上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装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价格上不予区分,按已公布同含量10ml以下注射剂统一价格执行;大容量注射剂以同容量规格的玻璃瓶为价格基础,原则上按塑料瓶最高加2元、软袋不区分材质最高加4元执行。
  瓶装、盒装和袋装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价格不区分包装材料差异,均按已公布的零售包装单位统一价格执行。

     共1页 当前第1页 1    
logo

法律声明 | 网站广告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集团链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技术支持:GOMYE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