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2008.9.6星期六
周一至周日出版
第1631期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商报在线 | 北京商网
京报集团主办
首页|头条|重磅|人物|图片|政经|产经|商经|深度|财经·上市公司|财经·金融市场|国际
投资|区域|文化创意|汽车|全奥运|动漫|IT|楼市|商业|家居|收藏|名人堂|时尚|商旅|特刊|成才(停)
站内检索

     
 
商报文化
商报动态
商报简介
 
焦点人物  您的位置: 首页 -> 焦点人物
受贿获刑11年

文章出处:  北京商报   作者:  王晓玥   发布时间:  2008-5-9


刘俊德

  昨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美元2万元、欧米茄手表1块、住房1套予以追缴。

  刘俊德曾任安徽省古井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9月18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今年1月24日亳州市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商报解读

  亳州市中院审理查明,刘俊德曾三次收受他人贿赂。尽管此前刘俊德代理律师曾为其做无罪辩护,称其虽然收受了礼品然而“并未为对方牟利”,不构成受贿罪。不过这样的理由似乎怎么看都有些牵强,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何况是收了人家的礼还不办事。所以恐怕只有真正做到“身正”才能不怕“影斜”。

  商报记者 王晓玥

     共1页 当前第1页 1     

a1 商报博客
a1 合作伙伴
a1 广告客户
北京移动 阿里巴巴 中复电讯 奇瑞汽车 稻香村 北京汽修 苏宁电器 华润置地
一汽丰田 广州本田 东风雪铁龙 居然之家 同仁堂 西单商场 全聚德 伊利集团
富力地产 家和家美 集美家居 安利 九华山庄 中石化 康师傅 新世纪日航酒店
logo  

法律声明 | 网站广告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集团链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技术支持:GOMYE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