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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实习记者 黄竞仪) 昨日,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日前已全面建成。随着我国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支票以下交换系统在内的四大系统相继投入运行,我国比较完整的跨行支付体系至此基本建成。
据悉,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为我国境内银行业机构和外币清算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的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共支持美元、港元、欧元、日元等8个币种的支付和结算。
此前,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境内相关交易引起的银行间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主要通过境外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外币倾销系统等渠道分散进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仅在7个城市有这样的系统。最终结算完成时间大多需要1到3天不等,此外还存在着外汇资金分散、结算效率比较低,结算风险较大、结算成本较高等诸多弊端,难以满足我国境内商品和劳动服务交易等对安全、高效外币支付服务的需求。
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为满足我国境内相关交易对安全、高效的外币支付服务的需求,央行牵头组织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建设。它的建成对于满足我国境内商品交易的需要、加强我国基础金融设施建设、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目前央行经过严格评审,已确定了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名单,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为欧元、日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银行为美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港币代理结算银行;上海浦东银行为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和瑞士法郎代理结算银行。
此外,已经有11家全国银行成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首批参与者,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兴业银行。该系统参与者可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发送外币支付业务,并在代理结算银行开辟外币账户进行结算。
据悉,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制定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来执行。系统实行自愿加入原则,凡是符合加入条件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无论内资外资,均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情况来选择加入的系统,没有任何区别限制。
针对这一系统的顺利建成,苏宁表示:“该系统的建成对于满足境内商品交易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金融设施建设,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