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李欢欢)记者昨日了解到,平谷区桃农首次与收购商签订《大桃购销合同》,平谷区工商局方面表示,将在全区内推广《大桃购销合同》,改变过去采用口头协议的大桃交易形式。
《大桃购销合同》明确了质量约定、包装要求、运费承担、交货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购销双方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平谷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桃购销合同》的推出,可以降低大桃购销纠纷和欺诈现象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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