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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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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瓶子到底归谁?

文章出处:  商经  作者: 者婧  发布时间: 2007-8-7

  食客刘先生和几个朋友最近在一家餐厅聚餐,埋单时刘先生提出,自己在家门口的小店买啤酒,事后都可以再按每个0.5元的价格退空瓶,所以餐厅应该将空酒瓶折换成钱冲抵部分菜金。谁料,却被餐厅老板一口拒绝。
  “如果在用餐过程中打碎了酒瓶,餐厅从来不会要求赔付。另外如果酒没有喝完,剩余的啤酒消费者难道不能带走?”刘先生认为这些都从侧面说明,酒瓶原本就是属于消费者的。而餐厅的老板也是振振有词。据他透露,该餐厅每天能卖出200多瓶啤酒,以每个0.5元价格结算,每天能获得100多元退瓶费。他们在制定菜肴消费的毛利率时,已将退空瓶费计算在内,如果顾客提出要退瓶费,就降低了餐厅的毛利率,这样一来,餐厅就要提高酒水或菜肴的售价,这对消费者来说,退了酒瓶就要承担菜品加价。
  其实这道理很简单,顾客在饭店里消费的酒水与在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是一样的,酒瓶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属于消费者,餐厅更无须用菜品加价来做一个空瓶子的交换砝码。
  另外,餐厅方面解释已将酒瓶退费算在毛利里,似乎更让人感到说不通。因为众所周知,餐厅销售的酒水往往比超市价格稍高一筹,酒水利润居高也是餐饮圈有目共睹的事实。律师表示,顾客购买了酒水之后,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和处置,酒店不得干涉,更不得阻止消费者将其带走。只有顾客埋单后不带走的空瓶,饭店才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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