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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星期三
周一至周五出版
第16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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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久才能利久

文章出处:  商经  作者: 吴文治  发布时间: 2007-5-31

  顾客是商家生存的根基,但是有些商家为了眼前小利,不惜欺骗顾客,实则误了自己的生意。
  前些天,四位游客准备去云南西双版纳感受傣族泼水节的欢乐场面,在新傣园酒店预订了客房,并提前支付了房款。后来只有三位成行,实际入住时,酒店已将多余客房出售,但是结账时,酒店不讲诚信,游客被“宰”了9720元钱,出游的兴致也被泼了水。
  酒店方倚仗蛮势,虽然暂时有近一万元进账,但是在云南旅游业的大环境下,从酒店的长远发展看,却损失了不少,损失的不只是声誉,更多的是商家看重的经济利益。正如墨子所言:“我有利,客无利,则客之不存;……客利大,我利小,则客久我利久。”客、商互利,才能共存;让利于客,才能拥有稳定的顾客群。像这种只顾眼前蝇头小利的行为,怎么能够将酒店做大,将企业做稳呢?
  “让大利于客户?”一些商家可能觉得这种言论太不切实际,用数字表示的营业额才是他们孜孜以求的。但是,没有顾客谈何利润呢?现在一些商家确实没有真正把顾客的“利”放在第一位,要不然就不会为了暴利而出现“黑心棉”玩具熊、陈馅月饼等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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