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a1 PDF 版
专题焦点 more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约集约”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
a1 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
a1 中国书画名人堂
a1 经典栏目
· 说道
· 世说心语
· 股海观象台
· 区域调查
· 外国人的生意经
· 高端访问
· 老周侃股
· 开卷有益
· 商道杂论
· 第三只眼看银行
a1 品牌联盟 more
a1 商报动态 more
· 继往开来 再创辉煌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召...
· 记录中国经济轨迹 ...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生...
· 迎2008 万人穿...
首页|政经|产经|商经|深度|财经·上市公司|财经·金融市场|国际|特刊|成才(停)
投资|区域|文化创意|汽车|全奥运|动漫|IT|楼市|商业|家居|收藏|名人堂|时尚|商旅
2008.12.3星期三
周一至周五出版
第1692期
本地地图 | 旧版
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商经  您的位置: 首页 -> 商经
用责任呼唤用餐安全

文章出处:  商经  作者: 者婧  发布时间: 2007-5-11

  食客武先生在某五星级饭店吃早餐时,被食物中的不明异物硌坏了牙冠。该五星级饭店被判赔偿武先生7000余元。餐饮业食品安全呼唤了多年,仍出现这样低级的安全问题,对餐饮业以及食客们来说,都是代价不小。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理说已经强调了很多年,但近两年仍频频出事。从多宝鱼到福寿螺,哪一个不是闹得满城风雨,到最后相关企业也名声扫地,食客们人心惶惶。通融一点说,如果福寿螺事件是餐饮企业自身不可控制的,有着偶然性。那么一份早餐中出现的小石子,或者小铁丝完全是餐饮企业可以通过相关责任人把关,做到自控的。更进一步说,食客们下馆子,哪一个没有碰到过烦心的头发丝或者苍蝇、蟑螂,难道这些就不算是食品安全了么?
  就笔者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任何食品餐饮企业,都禁止经营出售: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那么,食品安全似乎不应仅仅局限发生了关乎食客生命健康的重大事件时才被餐饮企业所重视,即使是一根头发,也应该重视起来。

     共1页 当前第1页 1    
logo

法律声明 | 网站广告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集团链接

合作伙伴:

优酷

电影诛仙天龙八部私服魔域私服手机电影魔兽世界优酷动作片优酷恐怖片优酷喜剧片魔域SF

传世私服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技术支持:GOMYE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