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问题产品近来被曝光,统统“归功”于费尽心机的广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工商部门昨天又曝光一批打着“招聘”、“庆祝”、“迁址”等名义的医药、医疗变相广告。这也给相关部门一个信号,如今我们已进入了一个广告迅速“变脸”的时代,应及早制定铁的制度。 昨天,市工商局广告处和广告监测中心公布了违法医疗广告的三副新面孔,一个是在平面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如某广告题目是“××医院推出××服务”,内容“规范化坐诊”、“打造平价医院”、“患者就医经历”等;二是利用“庆祝”、“迁址”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这类广告以“热烈祝贺×医院通过医保验收”为内容,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诊疗科目等;三是以医院招聘的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广告除了招聘内容外,还有大量介绍医院、科室情况等内容。 不论名人广告、医疗医药广告,还是各种减肥药广告在各个国家都是司空见惯。比如在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充当企业或产品代言人的现象就十分普遍,但因此惹出法律纠纷的少,这要归功于美国广告法规严格详尽,还有名人本人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 在美国法律中,视虚假广告为商业欺诈行为,处罚相当严厉。所有涉及虚假广告的广告商都面临巨额赔偿和罚款,涉案的个人不得继续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如果,这样的铁规定,出现在我国,变脸广告怎还有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