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a1 PDF 版
专题焦点 more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约集约”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
a1 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
a1 中国书画名人堂
a1 经典栏目
· 说道
· 世说心语
· 股海观象台
· 区域调查
· 外国人的生意经
· 高端访问
· 老周侃股
· 开卷有益
· 商道杂论
· 第三只眼看银行
a1 品牌联盟 more
a1 商报动态 more
· 继往开来 再创辉煌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召...
· 记录中国经济轨迹 ...
·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生...
· 迎2008 万人穿...
首页|政经|产经|商经|深度|财经·上市公司|财经·金融市场|国际|特刊|成才(停)
投资|区域|文化创意|汽车|全奥运|动漫|IT|楼市|商业|家居|收藏|名人堂|时尚|商旅
2008.11.19星期四
周一至周五出版
第1683期
本地地图 | 旧版
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商经  您的位置: 首页 -> 商经
变脸广告与刚性制度

文章出处:  商经  作者: 者婧  发布时间: 2007-3-30

  一系列问题产品近来被曝光,统统“归功”于费尽心机的广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工商部门昨天又曝光一批打着“招聘”、“庆祝”、“迁址”等名义的医药、医疗变相广告。这也给相关部门一个信号,如今我们已进入了一个广告迅速“变脸”的时代,应及早制定铁的制度。
  昨天,市工商局广告处和广告监测中心公布了违法医疗广告的三副新面孔,一个是在平面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如某广告题目是“××医院推出××服务”,内容“规范化坐诊”、“打造平价医院”、“患者就医经历”等;二是利用“庆祝”、“迁址”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这类广告以“热烈祝贺×医院通过医保验收”为内容,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诊疗科目等;三是以医院招聘的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广告除了招聘内容外,还有大量介绍医院、科室情况等内容。
  不论名人广告、医疗医药广告,还是各种减肥药广告在各个国家都是司空见惯。比如在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充当企业或产品代言人的现象就十分普遍,但因此惹出法律纠纷的少,这要归功于美国广告法规严格详尽,还有名人本人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
  在美国法律中,视虚假广告为商业欺诈行为,处罚相当严厉。所有涉及虚假广告的广告商都面临巨额赔偿和罚款,涉案的个人不得继续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如果,这样的铁规定,出现在我国,变脸广告怎还有生存空间?

     共1页 当前第1页 1    
logo

法律声明 | 网站广告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集团链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技术支持:GOMYE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