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该办法根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适当延长了部分金融机构的最长拆借期限,并放宽了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的限额核定标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将有利于我国均衡基准利率的形成。 今年1月4日,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正式运行,这一利率也被人们视为中国基准利率雏形。郭田勇表示,随着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及国内金融机构内控的加强,适当放松拆借限额和市场准入标准,有利于促进基准利率的形成,从而提高金融调控的效率,加快金融创新,也更能合理地反映金融机构实际需要。 此外,郭田勇也认为,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不同市场间的资金融通。“打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可以说对股市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对需要随时调拨资金的股市而言,提供借钱服务的同业拆借市场可谓是源头活水。从这个角度而言,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将推动股市的发展。此外,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十分之低,很难吸引之前投资于股市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