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近日宣布,取消基建以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条款。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投融资中心主任尹斌昨日向记者表示,国税总局此举对挤压闲置土地等方面的实际效果有待观察,其政策信号意义更重要,将会让开发商承受较大的压力。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今后,基建项目将不能再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优惠;开发商在住房预售前可以享受的缓缴或者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也成为历史。 此前,为了抑制投资过热,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国税总局已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提高了2倍,并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但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 尹斌表示,国税总局此举表明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继续。但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很多,很难评定国税总局的单一举动会对房价产生多大影响。此外,此前国家出台的打击囤地的政策,如“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国家可以无偿收回”等条款,比此次取消土地使用税的政策严厉得多,国税总局此举挤压闲置土地的效果,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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