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2008.8.28星期四
周一至周日出版
第1624期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商报在线 | 北京商网
京报集团主办
首页|头条|重磅|人物|图片|政经|产经|商经|深度|财经·上市公司|财经·金融市场|国际
投资|区域|文化创意|汽车|全奥运|动漫|IT|楼市|商业|家居|收藏|名人堂|时尚|商旅|特刊|成才(停)
站内检索

     
 
商报文化
商报动态
商报简介
 
重磅新闻  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磅新闻
民用水电气阶梯收费拟缓行

文章出处:  北京商报   作者:  赵艳红   发布时间:  2008-6-25

  商报讯(记者 赵艳红) 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删除了有关对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等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条款。

  针对原草案提出的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对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等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

  首先,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其用电、气、自来水的基数。合理的累进加价幅度也难以确定。其次,由于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对加价承受能力弱,即使加价幅度不高,也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此外,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用卡购电、购水、购气的办法,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

  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国家近期不会以立法方式推进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此前,环保学界对居民用电、气、水实行阶梯收费制的呼声甚高。因为累进加价收费可以通过增加边际消费价格的方式,提高对资源性产品过量消耗的成本,达到节约使用的目的。

  目前,国内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始试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收费制度,核心的做法是“分户计量、分级计价”。2006年8月1日,浙江率先试点累进加价收费。宁波确定的居民水费基数为:一级17吨及以下,二级18-30吨,三级31吨以上,而对应的水价分别为2.10元、2.93元和3.75元。

  循环经济法于2005年列入立法计划,2007年8月,循环经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

     共1页 当前第1页 1     

a1 商报博客
a1 合作伙伴
a1 广告客户
北京移动 阿里巴巴 中复电讯 奇瑞汽车 稻香村 北京汽修 苏宁电器 华润置地
一汽丰田 广州本田 东风雪铁龙 居然之家 同仁堂 西单商场 全聚德 伊利集团
富力地产 家和家美 集美家居 安利 九华山庄 中石化 康师傅 新世纪日航酒店
logo  

法律声明 | 网站广告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集团链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技术支持:GOMYE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