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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停止东航云南部分航线

文章出处:  北京商报   作者:  邓琳   发布时间:  2008-4-18

  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民航局昨日公布了对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返航事件做出的调查结论,认为这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决定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经营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罚款上缴国库。

  民航局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返航的21个航班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的1班;因天气原因返航的2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的4班;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的5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QAR(飞行数据快速存取记录器)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的9班。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航云南地区被停止的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公司经营,具体执行事宜由民航西南管理局安排。并责令东航在3个月内完成相关设备的改装升级,恢复QAR译码设备的正常工作。

  另有媒体报道,东航有11名飞行员暂时停飞接受调查。

  针对处罚,东航方面昨日做出回应。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返航事件暴露了东航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东航承诺将切实改善管理,围绕飞行安全和队伍稳定,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4月7日,在返航事件发生一周后,东航一改事发后强调的“天气原因”,首次承认事故存在人为因素,称已对涉嫌当事人实施停飞和调查处理。随后,东航针对“返航事件”中被延误旅客的赔偿方案出台,不过最高标准仅为人民币400元/人。中消协表示,东航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加倍赔偿。东航至今未对此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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