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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数控连环募资疑云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马换换 网编:武杉 2023-02-05

去年通过简易程序募资1.6亿元之后,科德数控(688305)又要定增募资,并且“胃口”不小,拟募资6亿元。纵观科德数控此次募投项目,其中1.8亿元要补流,而截至2022年前三季度末,公司账上货币资金1.51亿元,公司似乎并不缺钱。此外,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智能制造项目是科德数控此次募资投向的重中之重,拟投入募资2.34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2.03亿元将用于购买控股股东的工业用地。

北京商报

1.8亿募资补流

定增募资补流背后,科德数控账上似乎并不缺钱。

资料显示,科德数控2021年7月登陆A股市场,公司一直围绕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开展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形成了高端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高档数控系统三大类别产品。

据科德数控招股书,公司彼时上市募资净额为1.92亿元,不及预期。之后在2022年6月,科德数控使用了简易程序募资1.6亿元,除了464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资金投向与公司首发募资投向相同。

如今,距离前次募资逾半年时间,科德数控再度推出了募资计划,并且系全新募投项目。

据科德数控披露的定增预案,公司拟募资6亿元,其中有1.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而截至2022年前三季度末,科德数控账上货币资金有1.51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2019-2021年,科德数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2亿元、1.98亿元、2.54亿元;对应实现净利润分别约为4260.67万元、3507.10万元、7282.15万元。科德数控表示,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所增加,近三年公司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46%、117.02%、140.88%。

而对于公司未来营业资金的需求,科德数控则以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进行了测算。科德数控表示,假设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4%(参考2019-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22-2024年预计需要补充运营资金合计4.79亿元。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募资补流,这当中的合理性以及募资补流的必要性通常会是监管层追问的要点。“伴随着行业变化,公司营收、净利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而公司以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去测算营运资金需求,这其中的审慎性也可能会被追问。”许小恒如是说。

购买关联资产

在科德数控此次募投项目中,超2亿元资金用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工业用地颇备受关注。

具体来看,除了募资补流之外,科德数控还有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智能制造项目、系列化五轴卧式加工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高端机床核心功能部件及创新设备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其中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募资最多,约为2.34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项目中,科德数控计划在大连购置土地和厂房并对部分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建设装配车间和机加工车间,而被选中的工业用地就隶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来看,科德数控拟购控股股东光洋科技拥有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2-6号1层、1-2-7号1层的工业厂房及厂房所占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41950.41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41950.41平方米,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1.86亿元(不包含增值税),含税交易价格为2.03亿元。

经计算,2.03亿元占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2.34亿元的86.75%,占全部募资6亿元的33.83%。

股权关系显示,科德数控控股股东光洋科技由于德海、于本宏父子控制,两人是上市公司实控人。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资产,这其中容易滋生利益输送问题,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血”等情况可能会被重点关注。

新增产能消化难题

对于科德数控此次募资,新增产能能否消化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据科德数控介绍,公司此次募资投向拟扩充现有产能,在满足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同时,为公司技术研发投入释放空间,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解决方案的配套能力,改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其中,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智能制造项目将实现多系列高档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而科德数控主要产品就是五轴联动数控机床。

在2021年年报中,科德数控并未披露当年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不过,数据显示,2018-2020年,科德数控各类数控机床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1%、86.96%、87.83%。此次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德数控产能能否消化也还存在疑问。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科德数控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电话未有人接听。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3日收盘,科德数控股价报104.16元/股,公司总市值为97.05亿元。2月3日晚间,科德数控披露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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