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机构频道

全面注册制正式启动!主板融资功能有望提升,两融业务有望继续扩容,公募这样解读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3-02-01

全面注册制终于在2023年迎来新进展。2月1日,证监会宣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并在同日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A股资本市场迎来重要里程碑,多家公募机构直言,全面注册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质量,助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趋势。在此背景下,主板融资功能有望提升、两融业务或有望继续扩容。但对于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后,上市企业数量增长情况,业内人士则有不同看法。

图片来源:证监会

前5个交易日涨跌幅不设限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的落实,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答记者问时总结指出,证监会将基于交易所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提到,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为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此外,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文件还指出,将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明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细化落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此评价道,这次是全面注册制改革,而不是主板注册制改革,是整个中国股票市场的改革,包括了各板块,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交易、持续信披等内容的全面改革。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核心、重中之重,并不是IPO再融资条件,而是证监会转变职能,监审分离。

企业IPO数量变化存分歧

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也意味着A股资本市场迎来重要里程碑。在多家公募机构看来,全面注册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质量,助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趋势。

中欧基金表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是我国在启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四年后资本市场又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新措施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质量,完善直接融资力度,高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上投摩根基金也认为,当前A股已逐步具备全面注册制条件,正式推行后有望带来三大变化。一是,全面注册制有望改善A股行业结构,进一步助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趋势。二是,全面注册制推行后A股估值和交易结构或将进一步分化。三是,注册制对投资者的甄别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助于A股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机构化和专业化。

广发基金也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到,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将对资本市场带来诸多积极变化。一是体现在股票发行效率有望提升:从前期试点来看,注册制IPO效率高于核准制,若全面注册制平稳落地,主板的融资功能有望提升。二是两融业务有望继续扩容: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股票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两融及转融通机制进一步优化。历史上看,2019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后,市场转融资和转融券期末余额中枢抬升。三是股市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注册制引入盘后固定交易,不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四是有利于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伴随全面注册制的推进,退市走向常态化,优胜劣汰效应加快显现。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同时,业内人士对后续企业上市数量增长情况则持不同的看法。中欧基金认为,从市场影响来看,全面注册制落地之后,股票供给有望大幅增加,但不同市场又有所侧重,可以进一步满足投资者多层次的投资需求,回归资本市场的本源。具体到行业影响,此举直接利好相关创投企业及投行部门,一些具备业务优势的券商值得长期关注。

王骥跃则直言道,“全面注册制并不会带来IPO数量爆增,每年或还是400-500家的新上市家数。因为市场稳定是更重要的事,市场承受力决定着证监会放的注册数量。但因发行价放开了,投行的单票IPO收入可以提高”。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媛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