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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发生转让应及时申请 中华老字号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王维祎 网编:刘一博 2023-02-01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维祎)中华老字号的管理逐渐细化并建立动态机制。2月1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到,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守正创新发展。

《办法》对商标转让等经营变动提出了要求。《办法》中提到,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企业名称或其商标发生以下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向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发生变化的理由。

当注册商标发生转让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后,应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商务部。审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现场核实相关情况或要求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向社会公示。

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后进行复核,必要时商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并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复核通过的企业变更信息。

一直以来,老字号商标权益归属问题备受关注。不少老字号品牌深陷商标归属纠纷中。2022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涉老字号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会》上通报,案件类型集中。据悉,北京知产法院审理的涉老字号案件集中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占比达到80.2%,此类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亦较为复杂,法律条款较多,如涉“五粮液”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涉及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的认定,是否具有欺骗性、存在不良影响,以及是否涉及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商标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多项法律条款的判断。

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京知产法院审结的393件涉老字号行政案件中,老字号权利人胜诉率高达64.1%,民事案件中最高判赔金额达3000万元,不断完善“严保护”工作格局,更好地维护了老字号的品牌商誉和经济文化价值。

老字号注册商标需要保护性注册,加码对商标的保护。根据《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已规定新设企业不得使用老字号名称。相关部门对老字号品牌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

同时,商标持有者及品牌运营方也需提高自身品牌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品牌商标维权,商标权利人要经历漫长的争议程序,可能会涉及商标异议、异议复审、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等程序。品牌应该建立起新商标注册的日常监测机制,减少相似商标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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