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经频道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一审: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方彬楠,冉黎黎 网编:方彬楠 2022-11-24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冉黎黎)11月24日,北京市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对于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医美”等热点问题,修订草案的相关条款均予以回应。其中提到,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