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11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向北京精诚信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诚信联保险销售”)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北京精诚信联保险销售存在三项异常经营状况:一是长期未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报送非现场监管数据,未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查阅各项通知、风险提示等文件;二是截至目前,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202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费;三是职业责任保险已于2021年6月15日到期。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责令北京精诚信联保险销售于2022年11月25日前提供2019年至2022年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情况、2021年至2022年缴纳监管费情况以及业务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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