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在保荐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发现倍特药业存在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异常,事后补充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或替换、移除异常原始凭证,部分销售推广活动未真实开展,对保存大量推广服务商公章扫描件的原因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业务推广费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故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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