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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方彬楠,陆珊珊 网编:方彬楠 2022-10-25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陆珊珊)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其中提出,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该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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