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基金机构频道

国泰君安证券:获准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2-09-21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媛)9月21日,国泰君安证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证券公司主承销商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国泰君安证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同时,国泰君安证券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育,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在切实尽职履责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业务创新能力,促进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