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5月20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胡健在平安证券北京望京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且在提供投资建议时,未对潜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提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局决定对胡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审慎为客户提供服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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