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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等“七宗罪” 富滇银行被罚220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李海颜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1-11-25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11月25日,云南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富滇银行因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等七项违法违规案由,被罚220万元。

具体来看,七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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